找回密码
 1分钟注册发帖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加拿大技术移民] 加拿大C-24移民改革法违宪?朝野、法界各自解读

[复制链接]
怎么怎么地 发表于 2014-6-5 10: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C-24公民改革法即将完成三读,尽管移民部信誓旦旦强调,法案并未限制归化(naturalized)公民的迁徙自由,但反对党与法界人士普遍认为部分条文恐违宪。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认为,C-24系统设计有问题,加上语意模糊,各个解读,导致争议频传。

在执政党强力运作下,国会可望在本周三读通过C-24公民改革法,移民社区最关注的“居住意愿条款”(intention provision),遭反对党及法界人士认为是侵犯人民迁徒自由,创造“二等公民”,有违宪之嫌。

移民部日前回应本报询问时信誓旦旦表示,该条款用于入籍申请阶段,让审案官员判断申请人在入籍后是否有长期居留加拿大意愿,若官员认定其无此意愿,就不会核准其公民权。


官员强调,但该条款不会用于限制归化公民的迁徒自由,加拿大所有公民都可自由进出国门,前往其他国家就学或工作。

移民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日前在国会备询时,也极力为C-24法案辩护

对于C-24法案争议,李克伦认为,没有“二等公民”的问题,主要问题在于法案的系统设计,移民部意图用“移民法”来解决原本属于“刑法”管辖的问题

他说中古世纪(medieval)刑法,处置罪犯有两种选项,一是坐牢,二是放逐(banishment)。但文明国家早已扬弃刑事放逐这种做法,现在C-24法案想恢复这种中古世纪刑罚。

至于朝野各自解读,他说法案内容确实模棱两可(vagueness),又欠缺落日条款(sunset clause),导致争议频传。以“居留意愿”条款为例,他建议适用期仅限于入籍后三年,且撤销公民权后仍可保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在境内实际住满三年后可重新申请公民。

李克伦认为,C-24现有条文若未在三读前做出修订,有违宪之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曾被破孩 发表于 2014-6-8 08:4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拿大C-24移民改革法违宪?朝野、法界各自解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liukaida 发表于 2014-11-26 03: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不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爆米花 发表于 2014-12-13 09: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謝謝,希望再接再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1分钟注册发帖

本版积分规则

重要声明:“百事牛www.BestKnew.com”的信息均由个人用户发布,并以即时上载留言的方式运作,“百事牛www.BestKnew.com”及其运营公司对所有留言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立场等,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论只代表留言者个人意见,并非本网站之立场。由于本网受到“即时上载留言”运作方式所规限,故不能完全监察所有留言,若读者发现有留言出现问题,请联络我们。

Archiver|小黑屋|百事牛

GMT+8, 2024-11-16 04:20 , Processed in 0.025395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