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1分钟注册发帖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香港] 默契唱双簧,香港对待暴徒的双重标准:警察抓人法官放人

[复制链接]
哈利々波特 发表于 2019-8-31 11: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百事牛评:一个唱红脸,一个唱黑脸,一起忽悠北大人7 }" _% b# W2 e' \' T, U
; N  G, i' l5 t0 m. P1 [3 ]'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30日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表示,香港警方在长达数月的“反修例”风波中,应该是掌握了很多证据,才去对这些人实施抓捕,而且他们涉嫌的罪名也都是比较严重的。对于这些犯罪嫌疑人,警方前脚抓捕,司法机关后脚就以很低的保释金批准保释。本来香港社会就在质疑司法体系有政治和意识形态偏见,在涉及类似的案件中不能完全坚持法制秉公执法。支振锋认为,当前在香港,止暴制乱,恢复秩序,坚持法治,维护未来的繁荣是首要任务。香港法官近两三个月来大量批准保释,很容易让香港社会和舆论联想认为,这是在“纵容”非法示威甚至暴力行为。% j% p9 x* i, p
3 V" K9 C" F2 m
为何在“反修例”风波的案件中,保释成为一种“常态”?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前副院长顾敏康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香港的原则是“保释为主,羁押为辅”,而保释机制有“原则保释、拒绝例外”之称。- F8 O; @7 }( S: R, a" a

0 g# {" h3 h$ e: w5 E( D$ x香港著名大律师黄英豪告诉《环球时报》,根据香港的法律程序,类似刑事案件的起诉一般由香港政府律政司负责检控。在对犯罪嫌疑人提堂的过程中,法庭首先会讨论是否允许辩方保释,其中最重要的考量因素就是检控方即律政司的意见。如果律政司认为辩方可以保释,法庭大部分情况下不会做出与之相左的决定。但黄英豪表示,黄之锋和周庭都不是初犯,已有前科,而“盟友”已有多人逃离香港,所以检控方(律政司)应该反对保释,并对裁判官今天决定提出上诉。
" E5 M  Z- z, C" a: f5 {0 T* A9 ^$ F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对《环球时报》介绍称,香港实施的是英美的普通法系,这一法系的刑事诉讼制度偏向强调保障个人的权利与自由,而保释较为宽松也是这一优先倾向的体现之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也对《环球时报》补充称,由于受到英美法系的影响,香港的法官,无论是本地还是外籍法官,在涉及香港社会一些比较重要的社会运动的案件中,通常会表现出对“抗争者”权利的偏袒,对执法者的严苛要求,这种“双重标准”在“反修例”风波中同样表现出来。
- k, x2 T/ f9 C$ d' r2 d. S4 w$ H
$ P+ D, {; \' V; P 田飞龙表示,需要解释的是,香港司法制度中的保释制度不等于直接把人放了,而是类似于内地刑事诉讼法中的取保候审,它是根据行为人的危害性,还有他事后是否能够配合刑事诉讼程序而作出的一种权衡。
+ j) i$ p2 H$ ]8 U' j# o' {/ |/ T( z: R! r# t7 A# z' 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风影@ 发表于 2019-9-2 01:26:5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1分钟注册发帖

本版积分规则

重要声明:“百事牛www.BestKnew.com”的信息均由个人用户发布,并以即时上载留言的方式运作,“百事牛www.BestKnew.com”及其运营公司对所有留言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立场等,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论只代表留言者个人意见,并非本网站之立场。由于本网受到“即时上载留言”运作方式所规限,故不能完全监察所有留言,若读者发现有留言出现问题,请联络我们。

Archiver|小黑屋|百事牛

GMT+8, 2024-11-16 02:43 , Processed in 0.023260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