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地区一位华人房屋卖家将地产中介公司Royal LePage和一对买家夫妇告上法庭,向毁约的买家索要其支付的$20,000加元定金。安省最高法庭近日对这起房屋交易诉讼作出判决。
事件起因是这样的,原告房屋售价为$835,000,双方在2017年4月12日签订了买卖协议,交割日为同年的7月28日,买家于4月18日向地产中介Royal LePage交付了$20,000的定金。
2017年7月14日,买家律师Sandhu写了一封信件给卖家律师Godek要求延长交割日期到2017年的9月30日。卖家同意了该请求。
但到了2017年的9月28日,即使在多次交割要求下,买方仍然无法完成。
协议终止后,卖家的房产重新售卖,直到2018年5月6日签署了另一份买卖协议。售价为$807,500,交割日为2018年7月19日。要知道,最初的房屋售价为$835,000,中间卖家损失了$27,500。
最初的交易已经作废,可是地产中介表示,在未经买家或者法院命令下,拒绝将定金发放给卖家。
法官在裁决中称,如果出售土地/财产因买方违约而未能完成交易,则卖方有权获得定金而无需证明实际损失。
定金是为确保买家能够完成交易。由于买方违约,订金当被没收。然而就算订金转给卖家,也不足以弥补卖家在中间的损失。
所以,法官裁定,地产中介Royal LePage应把信托账户里的$20,000订金交付给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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