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是没有遗产税的,但是却总听说在资产传承时又需缴纳大笔的税款,那么这笔税款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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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加拿大的确是没有遗产税的!当一个人过世后,如果配偶还在,那么RRSP、联名房产等可免税自动转到配偶名下。但是,如果没有配偶,则要对他名下的所有资产进行临终清税,也就是所谓的“过世形同出售”的规则。过世人名下所有资产视同按照当时市值卖出,这样一来产生的盈利与资本增值算入当年收入,税务也就随之而来了。
我们都知道加拿大个人收入是按照收入分阶交税的,也就是收入越高,边际税率也就越高,交税比例也就越多。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清算一下一个人过世,资产传承需要支付多少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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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工薪阶层
在加拿大,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上班族,如果在加拿大平均寿命82岁时去世,他可能留下的资产有:
自住房:1套
投资房:1套
RRSP:15万
TFSA:5万
其他储蓄及投资:10万
因为加拿大对于自住房有增值免税的税务好处,并且TFSA为免税账户,因此需要交税的仅有投资房、RRSP 与其他储蓄及投资所产生的增值部分。
假设过世人当初以50万的金额购买了投资房,在去世时房价上涨至200万,那么国税局就会认为过世人赚了150万。因为这150万算作资本增值,因此仅50%也就是75万需算入当年收入纳税。
15万的RRSP则全数算入当年收入纳税。
10万的储蓄及投资收入中,假设有5000元的利息收入与5000元的资本增值收入,那么需要纳税的收入为5000+5000 x 0.5 = 7500元。
应纳税收入总和为:750,000+150,000+7500 =90万零 7,500元。
这笔钱将会与过世人当年其他收入加在一起以53.33%(安省最高边际税率)的税率纳税。也就是需要缴纳大约48万的税款。
除此之外,还需缴纳相应的“遗嘱认证费”(Probate Fee),5万以下的资产,每$1,000需要交$5的费用,超出5万以上资产,每$1,000则要收取$15的费用。不管是否有遗嘱,银行、地产局和投资公司等机构都需要你去做认证才能进行转让。并且不管是自住房还是TFSA都无法避免遗嘱认证费。
假设在上面的例子中自住房房价也为200万,那么资产总值为430万,所需缴纳的遗嘱认证费为:6万4千元。
资产传承所支付金额总和约55万元。
富裕私营业主
与普通工薪阶层相比,相对富裕的私营业主们在资产配置上会有更多的房产与金融方面的投资,但却几乎很少购买RRSP。
假设这样的投资一族在82岁过世时名下的资产可能会有:
自住房:1套
投资房:5套
储蓄及金融类投资:50万
公司股份:400万
TFSA:5万
其中TSFA与自住房免税。
假设投资房平均每套增值80万,增值总额400万,其中200万纳入当年收入交税。
储蓄及金融类投资中,利息收入2万,增值收入4万,应交税收入金额为4万。
假设公司成立时,投入基金80万,则产生320万元增值。这320万中,可减去加拿大政府为鼓励创办公司,所给予的每人80万的终生资本增值免税额,最终资本增值240万,其中的50%,也就是120万的资本增值需纳入当年收入交税。
应纳税收入总和为:324万。
这笔钱将会与过世人当年其他收入加在一起以53.33%(安省最高边际税率)的税率纳税。也就是需要缴纳大约173万的税款。
假设自住房价值200万,投资房平均每套价值150万,则遗嘱认证费约为:21万元。
资产传承所支付金额总和约195万元。
在继承人上缴这些费用以前,所有财产都将被冻结。
另外,加拿大的办事效率让遗嘱认证的过程变得无比漫长,通常认证期是7-9个月左右,之后还需要按照情况来进行遗嘱执行,没有遗嘱则由家人和政府部门协商处理。网络上有人抱怨块三年还没解决的例子。这段时间家庭财产是被税局冻结调查的,不可以出售或出租房产,如果不是原本就住在房子里,也不能使用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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