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加拿大头条
加拿大税法规定,如果从其他国家汇来的钱财是用于经济接济的话,是可以避免缴税的。
林女士于2008年10月开办了一间移民服务公司,客户不仅有加拿大的,还有很多中国客人。该公司2011年申报的收入为118,917元,2012年为127,513元,2013年为65,434元。
在2012年和2013年,林女士的账户内分别汇入了$84,960元和$95,770元两笔款项,税务局怀疑这是林女士移民公司的未申报收入。但林女士称这些汇款是其在中国的亲戚,用来接济她丈夫的钱,其中部分为借款,林女士的6位国内亲戚分别提供汇款凭佐证,并通过视频连线,最终让法官相信了林女士的证词,裁定不需要报税。
汇款理由很重要
据悉,法庭出示了2011年12月至2015年7月间,林女士国内亲戚汇款的凭证。值得注意的是,前几比汇款单所填的汇款理由为“海外留学”和“探访亲友”,最后几笔发生在税务局查税之后,是“生活开支”。
由于林女士当时经营的正好是移民服务公司,所以税务局怀疑这些钱财是否真的为家庭接济,而非帮助客户办理签证或移民的收益。
而林女士表示,中国的银行职员明确表示,汇款理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姓名、账号和金额。所以上述汇款理由很有可能是银行职员自己填写的。
加拿大税务局现在正在严查报税,重点之一是海外收入,包括来自海外的汇款。如果有亲戚要给你汇款,一定要注明汇钱的理由,不可以随意填写。
法官裁决林女士胜诉
法官在裁决中指出,税务局没有调查中国的银行汇款规则,或要求提供中文纪录,以及调查移民公司的业务等。
况且林女士如果刻意隐瞒移民公司的收入,就不会在汇款时填写“海外留学”和“探访亲友”这些比较明显的理由,而且公司关闭后也有钱继续汇入账户。所以最终判定林女士不需要补缴税款和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