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移民局统计的数据,2017财年H-1B工作签证申请件数高达236,000多件,移民局已于4月9日完成电脑抽签,抽出6.5万个常规名额及2万个硕士以上的名额。美国人力资源管理学会4月13日表示,最近四年美国H-1B工作签证申请量都超过8.5万个配额,2014财年收到124,000件、2015财年172,500件、2016财年233,000件、2017财年236,000件。在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不少留学生都遗憾的没能获得H1B名额,但是不要灰心,符合特殊技能标准的员工,可申请O-1签证。
O-1签证是签发给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中具有杰出才能者赴美国工作的签证,没有配额限制,是美国1990年移民法新创的一种签证。申请人必须具备杰出的才能,其美国雇主也必须能够提供与其才能相符的工作。“杰出才能”并非指具有一般的专业技术知识,而是指在某个领域中具有非常的研究能力、突出贡献或者具有全国甚至国际知名度。
O-1签证的签发对象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具有杰出成就者:任何人只要获得过公认的国际奖,如诺贝尔奖,即可被无条件地认为属于具有杰出成就者。其他人如符合下列中三个条件也被视为具有杰出成就者:(1)获得过表彰其优秀业绩的全国性奖励或奖赏;(2)作为只有取得优秀业绩方可加入的有关行业协会会员;(3)曾有过专业出版物、行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对自己及其工作的介绍或报导;(4)现在或者曾经作为小组或个人参加对他人的行业评判。比如专业比赛的评委或评审组成员或某学术性奖励的评审员;(5)在科学、学术、商业、艺术或教育等领域中有开创性或突出的创新贡献;(6)专业学术著作或文章的作者;(7)在著名的组织机构中担任或担任过关键或要害职务;(8)由于自己的服务而曾经获得或正在获得某—高薪或某种不寻常的报酬。
第二,电影电视工作者:任何曾经获得过美国或国际著名电影奖、电视奖及有关奖或者获得此类奖提名的电影及电视工作者,均被视为具有杰出能力者,这些著名奖主要包括奥斯卡金像奖、埃米电视金像奖、格兰密唱片奖、导演公会奖、嘎纳电影奖等等。如果未曾获得此类奖或其提名,则需符合下列中三个条件:(1)过去、现在或即将在一部著名或重要的影片或电视制作中担任主角或主演;(2)在重要评论或出版物中被公认的全国或国际著名人士;(3)过去、现在或即将在某个著名机构的制作中担任主角或重要角色;(4)参演过商业上或评论上的成功影片;(5)被有关协会组织、评论界、政府机构或权威专家所公认表现突出;(6)获得的薪水或报酬极高。
第三,工作需要的具有杰出能力者达到下列要求之一者符合规定:(1)所担任的工作或提供的服务必须同著名的大事件、生产制作或者活动有关;(2)在影片等的制作中必须担任主角、主演或重要角色(3)其工作必须是同由名符其实的科研或教育机构所主办的科研或教育项目、学术会议、大会、讲座或展览有实质性关系;(4)其工作在实质上是为了实施某个需要具有杰出才能的行政主管、经理或高级技术人员来承担的综合性业务项目。
与H1B相比,O1签证有以下优势:
第一,无名额限制:H-1B每一财年只有65,000个名额。虽然有一些H-1B不受名额限制,但是毕竟是少数。相反,O-1签证不存在类似的名额限制,只要符合要求都可以申请。因此,满足条件的外籍人士如果由于H-1B额度耗尽而无法获得H-1B签证,可以考虑申请O-1签证。
第二,H-1B逗留期限只有6年:H-1B签证持有人入境时移民官准许的初始逗留时间为3年,之后还可以申请延期3年,但是总的逗留时间不的超过6年。6年之后,H-1B持有人需要离开美国或者获得其他身份,否则将失去在美国的合法身份。虽然极少数情况下H-1B持有人可以申请延期超过6年。相反,O-1签证持有人首次入美时移民官准许的逗留时间以能够完成某项活动、工作或者演出为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身份到期后可以申请延期,以便继续进行尚未完成的活动、工作或者演出,每次可以申请延期最多1年。因此,从理论上来说,只要移民局认为O-1持有人需要更多时间来完成自己的工作,O-1签证的合法逗留期可以被无限期延长。这一点使得O-1签证比H-1B更有吸引力。
第三,O-1签证适用的领域比H-1B签证适用的领域更多。H-1B签证不适用于娱乐和体育领域的人士。而O-1签证适用于娱乐和体育领域的专业人士。
第四,O-1签证对申请人的教育或经验没有要求。O-1签证要求外籍申请人必须是专家,但对他是如何成为专家的并没有要求和限制。
综上所述,如果错过了今年的H1B,但是有条件的申请人,O-1签证将是稳定合法居留美国,并且在等待移民申请结果的同时继续工作的不错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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