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世界日报 英国的经济学人杂( Economist magazine)最近说,以加拿大人的收入衡量,加拿大房价被高估约35%。
% D9 H* l& u$ j# `) C要是以房价与房租衡量,加拿大房价被高估的程度更达到惊人的89%。3 x; ^; ^; P, d# ]6 y5 [% F2 F
! v8 \; c+ M6 c- m经济学人杂誌并非第一家认为加拿大房价高得很不合理的机构,在此之前,加拿大中央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债信评估公司Fitch,已屡次警告加拿大房价危如累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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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经济学人杂誌进行的26国房价评估中,有7个国家的房价被视为高估超过25%。按照国民收入衡量,比利时房价被高估50%,情形最严重。此外,澳洲、法国、英国和瑞典也都有房价虚高严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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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人杂誌分析,在全球範围内,目前房价利率处于歷史性的低水平,引诱消费者借钱买房子,在推高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同时,房价节节上升,这就是造成一些国家房价持续上涨至完全脱离经济基础因素程度的「万恶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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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W# A1 E9 S$ g2 J/ a一些经济学家警告,房价涨幅超越消费者收入及房租涨幅,这种与经济现实脱节的房价将构成房地产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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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Z- f$ K3 X, N% Y0 C) @; {) @在过去10年内,加拿大房价持续成长,最炽热的多伦多和温哥华去年房价涨幅分别达到7.8%及7.1%。' b% f0 r8 \* `& x; _( f% F
7 }7 c3 N: [ e8 j+ r& l, w一般而言,房价为家庭年度收入的2.5倍左右,是最合理的比率。例如,房价是25万元,而家庭年度收入是10万元,房价与家庭年度收入之比即为2.5。这个比率越小,说明房价越廉宜,反之则说明房价虚高。但加拿大一些大城市的房价与家庭年度收入比率达到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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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是房价与房租之比,合理的比率应达到15,计算方式是房价除以年度房租收入,亦即房价是20万元,年度房租收入1万2000元,房价与房租之比为16.67。这个比率越小,说明房价越合理,反之则说明房屋价值被高估。在美国2005~07年房地产泡沫期,部份泡沫非常严重的地区,房价与房租之比曾超过20,而现在温哥和多伦多市区这一比率普遍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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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8 [& ~9 @, P" W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上周告诫加拿大人,加拿大政府採取的缩短房贷房贷偿还年限(amortization)和提升申请房贷的资格门槛等措施,或许仍不足以将房地产泡沫消灭在萌芽阶段。国际货币基金认为,想要防患于未然,便必须釜底抽薪,那便是提升借贷利率,但为了因应顽固的低经济成长率,央行却不得不维持低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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