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将大陆港澳纳入“外患罪”
赶在掌握“立法院”多数席位的有限会期,民进党火速三读通过“刑法”修正案,将大陆、香港、澳门纳入“外患罪”适用范围。虽然台湾“高等法院”称这是为了威吓所谓“共谍”,但台湾媒体却直言,民进党赶在2020选举前仓促搞涉“独”法案,实际上是对保住“执政权”失去信心。据台湾《中时电子报》5月8日报道,原本台湾“刑法”的“外患罪”条文只针对“敌国”和“外国”,而依照“宪法”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这就使得“共谍罪”不会依照“外患罪”处罚。
对此,民进党“立委”王定宇提案修法,主张将“外患罪”相关条文通通加上“敌人”一词,并规范“敌人”指的是“与‘中华民国’交战或武力对峙之国家或团体”。
不过因民进党内部对是否使用“敌人”仍有疑虑,因此7日最终通过三读的条文并未采用,而是新增加规定称“‘外患罪’亦适用于地域或对象为大陆、香港、澳门、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派遣之人”。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通过修正案以后,若有台湾民众触犯该条法律,将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战时泄密最重可判处死刑。同时,这也是“刑法”制定84年以来首次修正。
“刑法”修正案通过以后,在岛内引起轩然大波。亲绿的《自由时报》8日报道,台湾“法务部”宣称,修法后规范对象更明确,有助检方办案及法官审案的精准度。
而“行政院长”苏贞昌也扬言,以后“共谍案”可以用“外患罪”来办,不会发生好不容易抓到了却只能轻轻判的情况。
国民党“立委”曾铭宗质疑,在两岸关系陷入僵局时,通过如此有针对性的修法将导致两岸关系恶化,损害未来经济发展。
东吴大学学者叶庆元8日则指出,民进党推进的这一修正案“违宪”。他表示,绿营此次将大陆及港、澳地区都列入“外患罪”的范围,“此与‘宪法’规定有抵触,显然‘违宪’。”
台湾“中国时报”评论称,将“外患罪”适用地区扩及大陆,是“进一步强化两岸并非同一国的‘立法’”。不过绿营总是强调对岸的“威胁”,却刻意掩盖“台独”的威胁,“表面上民进党修改‘刑法’加强惩处‘共谍’,是在捍卫‘中华民国’的安全,但长期宣扬‘台独思想’也是威胁‘中华民国’,该如何处理?”
台湾资深媒体人陈建仲则指出,民进党赶在“大选”前仓促搞涉“独”法案,实际上是对明年能不能保住执政权失去信心,一再制定明显窒碍难行的争议法案,一来可绑住国民党重返执政后的手脚,二来为明年在野后争取有利的战斗位置。
《旺报》援引武汉大学两岸与港澳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杨凯钧的评论称:“民进党把堂堂“共谍”置内乱罪张而不用,改用‘外患罪’处置,不得不让人怀疑,这到底是想把‘台独思想’摆入‘刑法’呢,还是在为当初争取言论自由的法学先进们遮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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