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反歧视立法 不可禁男员工留长发
中国日报纽约市约有2万5000名变性者及性别认同未定人士,近年来关于性别认同的歧视事件愈来愈多。
(综合报导)美国纽约市人权委员会21日公布反性别歧视新规定,未来店家不得强制规定民众按性别使用设施,尤其是变性者与性别认同未定人士,违者最重可处以25万美元罚锾。
这项「性别偏见条例」乃根据2002年的法规修订新方针。纽约市约有2万5000名变性者及性别认同未定人士,近年来关于性别认同的歧视事件愈来愈多,促使官方修订法规。
未来各商家、房东及雇主不得以性别因素强制要求顾客、房客或员工遵守,例如健身房不得规定女变男者使用女性更衣室,餐厅不得要求男变女者使用男性洗手间。新条例建议商家可设置男女通用洗手间,但非必要条件。
新规定涵盖范围还包括,雇主不得要求工员工穿裙子或化妆,也不得禁止男员工留长发;雇主不得因性别因素拒绝雇用变性者或阻碍其升迁,亦不得因性别认同而将员工开除或调职。餐厅不能只要求男性顾客打领带。
此外,条例也规定,避免使用「女士」(Ms.)、「先生」(Mr.)这些具预设立场的代名词汇。
纽约公立学校已有反性别歧视的相关规定,宗教机构和私人俱乐部可不受此条例限制。纽约的餐饮团体和连锁健身房尚未回应。
反对这类规定的人士认为,放宽性别使用,可能让性犯罪者有机可乘,混入异性使用设施内犯案;支持者认为,犯罪情形属极少数,但性别认同未定和变性人受到的骚扰和歧视与日俱增,必须保护其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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