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职场药用大麻普遍 雇主遇人权挑战
来源: 明报 以药用大麻治疗不同疾病比如慢性疼痛,日渐被人们接受,但正因如此,加拿大雇主面临棘手问题,即如何应对员工在工作场所使用药用大麻。人力资源谘询公司Morneau Shepell主管罗宾逊(Jan Robinson)说:「个人有权获得平等治疗,不应因为残障理由受到歧视。现在需要将药用大麻,看作与医生开具的其他处方药一样。」
但是,尽管雇主有责任迁就雇员的健康问题,专家说,那要与保持工作场所安全达成一个平衡。这可能很具挑战性,尤其是雇员从事特别工种,比如操作机器。
鲁德纳麦当劳律师行(Rudner MacDonald LLP)共同创办人麦当劳(Natalie McDonald)说:「对此并无明确硬性的规则,那需要按照个案处理,正如依照就业法处理的大部分个案一样。」
专家说,迁就的责任,也有一个重要条件,那不应导致雇主不必要的为难。
麦当劳说,甚麽构成不必要的为难,没有严格定义。尽管如此,法庭会考虑一系列因素,包括公司将蒙受多大财务困难,是否因照顾员工,而影响工作场所安全。
卑诗省人权仲裁局(British Columbia Human Rights Tribunal)最近颁布一项决定,列出一些雇主迁就员工责任的限制。
仲裁局7月裁定,卑诗省塞尔金伐木公司(Selkin Logging),不允许伐木合约商弗伦奇(John French)工作时使用大麻,并未侵犯他的人权。
该公司对使用大麻采取「零容忍」政策,它说,不允许弗伦奇为缓解癌症症状而使用大麻,并非歧视,而是考虑到安全。
而且,弗伦奇并未获得卫生部授权,可以拥有药用大麻。
麦当劳说,照顾员工需要的一种备选方式,是让对方休假,直至医疗问题得到解决。
随着大麻成为更加普遍的治疗方式,预计全国工作场所会更多见这类问题。
卫生部估计,到2024年,全国将有近50万人使用药用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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