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提案拟改革以解决成本问题
《星岛日报》报道:同性婚姻、药用与消闲大麻先后合法化和调高全州最低时薪等等......。华盛顿州选民近年在各种议题投票上似乎没有权衡轻重,纷纷投下赞成票,但同时州议会加税能力却受制肘。有州议员就希望,将焦点放在获通过议题的开支增加问题。自1913年逾260项公民提案或修正案中,当中逾半获通过,包括限制州议会加税能力,但亦有一些议题开支高达数以十亿计,却没有拨款来源,例如缩小学校每班人数提案。
建议设提案审视机制
提案获通过后所增加的财政影响,使州议员在今个会期内提出多份提案,以解决公民提案程序和其所引起的成本问题,例如公民提案时需列明拨款来源,又建议建立一个公民提案审视机制,为提案提供研究结果和成本等正反独立意见。
身兼州参院赋税委员会主席的共和党希尔(Andy Hill)认为,公民提案程序使一般人成为议员,因此他们在提案时应该要有议员撰写预算案时所获得的相关资料。
但拥有公民提案经验的艾文(Tim Eyman)则认为此举使公民提案程序倒退。他在一场相关提案的听证会上,批评州议员做法只是建立扰人障碍,将提案程序复杂化。
应考虑提案财政可行
有份起草三份相关提案的州参议员费恩(Joe Fain)强调,他是公民提案程的强力支持者,又提到他2008年带领一份公民提案,成功将金县(King County)行政官和议会非党派化。但他认为,他的提案是公民提案程序的改革,公民提案时亦应该考虑提案在财政上的可行。
根据全国州议会会议(NCSL)资料,虽然各州容许州议会将各项民生事务公投,但只有24州准许选民自行提案公投。有13州规定,如果提案影响州预算,提案者必须草拟财政账单,并将资料连同小册子交予选民考虑。
根据华州法例,除非获两院三分之二议员通过,否则选民通过的提案不得在通过后两年内修改或中止,两年后则只需多数制通过即可。由于现时州议会正致力解决由州最高法院去年9月颁布的命令,要求议会勾划教育预算,州议会暂时无意在财政紧绌时候执行选民通过的小班教学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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