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1分钟注册发帖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世界各地] 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缅甸各族互相忽悠《彬龙协议》实现的独立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复制链接]
zki10944 发表于 2023-6-26 11: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管怎么说,再烂的独立也是独立,好歹是一个国家,至少比台湾强
0 G, A4 [6 i. Q/ p+ ~/ \6 s& d. G8 V' ^# _5 _. @% d
1947年2月12日,在昂山将军的争取下,由掸、克钦以及钦族领导人同缅甸总督执行委员会的代表于掸邦中部的一个小城彬龙(Panglong,中文也称班弄,邦龙)签署。《彬龙协议》签署的目的是,联合缅甸本部以及掸联邦、克钦邦、钦邦等少数民族地区,从英国殖民者手中争取独立。被称为缅甸国父的昂山将军在1947年7月19日被暗杀。而《彬龙协议》的原则在1947年9月24日通过的《缅甸联邦宪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彬龙协议》的重点是,各个少数民族地区在国家政治中享有充分自治,并且各个少数民族地区人民享有民主国家公民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和特权。* k( [. C1 C% v# w# G
" T0 U/ Z. g! Y5 r% M2 c3 _
  这个协议从签订的那天开始就充满了不确定性。
; N  @0 A8 `4 x% n6 m4 t* H, M
8 C0 n2 a7 {3 x6 F% L5 l缅族的想法是:我们合起来组成新家庭,各方权力都已经合理分配,甚至都商量好,合作不好可以重新分家单过。你这讨厌的英国佬赶紧把主权交给我们,滚回你老家,我们的事不用你再来管。
, q: y; e) M) L5 O# u& q: Y/ r- Z' E4 ^8 X0 k3 Y, [7 p; B
掸族的想法是:只要我这一亩三分地的统治权不动,怎么都行,反正上千年来都这样,现在继续和缅甸大地方过日子,我们还能在首都那里做官,太好啦。
" P9 t: _. ~" S/ }  I% A
8 o' {( w) q& q0 \0 P, K- H5 I克钦族是后起民族,从青藏高原来到滇西和缅甸北部,一直在山区生活,英国人进入缅甸,西方传教士在克钦人中成功传教,还创建了文字,使这个民族逐渐走进缅甸的舞台。克钦人在二战中有出色表现,其勇敢善战的民族性在对抗日本侵略军时被美国人充分发掘出来,取得不俗的战绩。到二战结束,克钦军在缅甸军队中已经占有重要位置。加上他们信仰基督教,英美对这个崛起的民族给予扶持也是情理之中,所以在缅甸独立前,把原本一直由掸族土司统治的密支那(原勐养土司领地)和八莫(原明清王朝设置的蛮莫土司)划出来成立了克钦邦,但是傣族土司在自己领地还是有一定的管辖权。克钦族参加联邦得到这个好处,正式走向缅甸的政治舞台,当然拥护《彬龙协议》,而且他们也自信凭着武力将来肯定能争取到更大的利益,最差也能把克钦邦掌控在自己的手里。
( A6 f2 o( }! W3 c; |$ }9 g% r: E
1 E# x1 l6 V$ @钦族的具体情况笔者不太了解,不好乱写,但大抵情况也差不多。
' I, t! m' N% V2 P0 J
9 f* @& @/ Z2 _" K细心的读者应该会发现,在这个协议里,还有许多缅甸民族比如历史上一直在缅甸南部扮演重要角色的孟,人数不少的克伦,还有若开,克耶等族,并没有参与这个协议的签订,都是用笼统而模糊的态度来面对缅甸的独立问题。反正,对于国家独立,大家都赞成,至于独立后怎么办?再说吧,反正把洋人赶走,自己人当家做主,什么都好说。
1 e3 J4 Y. H* c6 N" F
3 _& }, u9 K( X2 ^, Z5 ]. k  f而且《彬龙协议》最大的原则就是:各族平等!这是各个少数民族最看重的。    0 k5 `- ^+ y0 D
" Z& J- Z9 j/ ?2 Y
但《彬龙协议》是没有引信的哑雷,它的炸药是缅甸历史上形成的各族复杂关系。如果大家都遵守这个协议,不断地完善内容,那么这颗炸弹就永远不会爆炸。假如某一方非要用蛮力把它砸碎,碰出的火星就能引爆。
6 s  y( |; f% u8 D' c5 t: o, Q* ]3 c; 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1分钟注册发帖

本版积分规则

重要声明:“百事牛www.BestKnew.com”的信息均由个人用户发布,并以即时上载留言的方式运作,“百事牛www.BestKnew.com”及其运营公司对所有留言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立场等,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论只代表留言者个人意见,并非本网站之立场。由于本网受到“即时上载留言”运作方式所规限,故不能完全监察所有留言,若读者发现有留言出现问题,请联络我们。

Archiver|小黑屋|百事牛

GMT+8, 2025-10-27 00:59 , Processed in 0.019767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