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人在海外维持秘密的银行帐户,不久後可能原形毕露,因为国际有一份新协议,目的是抓住逃税人。2 P" z8 c& {6 q0 E& J8 z/ {
加拿大政府将要在2018年和中国,正式加入《共同通报标准》(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的国际协定,共享各自的非税务居民的海外银行帐户资料,以打击逃税行为。而且这种资料共享行动,将由过去的有问才答,改为定期的自动交换。9 T D9 d- L) t1 n, k
从明年9月起,加拿大和中国都将正式加入CRS协定,从此相互交换各自国内的非税务居民的银行帐户资料。目前加拿大已经和42个国家达成了信息共享的协议。" H, [6 n7 O3 O7 ]$ W
税务局国际、大生意和调查组副助理专员安娜瓦蒂(Lisa Anawati)表示,有了这个信息互换协议,税务局就可以追查那些在海外拥有资产的加拿大居民,是否有逃税的行为。1 }/ b, n5 z- R$ q
届时,加拿大政府将要把所有非税务居民(Non-Residents)的银行帐户资料,通报给当事人的母国。8 f( x+ H, b) U" ^+ x! j
加拿大税务局对非税务居民的定义包括,凡是通常或常规生活在另一个国家者且不被认为是加拿大税务居民者;和加拿大已经不再有密切的居住联系者;在整个税务年度都居住在国外者;以及在一个税务年度内於加拿大居住的时间少於183天者,都是非税务居民。
* U3 Q5 T) K" k* y' }5 @. A这些定义中的第一条,主要受影响的是那些回流的永久居民,税务局对此的加注称∶如果您在一个与加拿大有税务协议的国家(例如中国)长期工作或生活,已被认为是那个国家的居民,即便你和加拿大仍保持很密切的居住联系,你还是可能会被认定为非税务居民。但如果你是以政府雇员派驻国外或海外驻军官兵的身分,则不受上述规定约束,仍会被认为是加拿大的事实居民。6 S3 C$ X' ]( W) x0 ]
对於在1个税务年度内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超过183天,即便和加拿大没有重大居住联系(在加拿大没有家、没有配偶也没有子女者)者,仍然是被认定为加拿大税务居民。而这一点和许多中国留学生的情况相符。5 y' {7 O2 G7 J5 z; i% P. Y
按照加拿大税务局(CRA)的解释,从本月1日开始,加拿大所有的金融机构开始区分加拿大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区分之後,将会把非税务居民的帐户信息,按年向加拿大税务局报送。+ g8 Q" B5 R* o% |6 @1 u' x2 S+ b
通报的内容包括帐户的名称、帐户持有人姓名地址、出生年月、帐号号码、馀额、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收入等信息,再由税务部门与帐户持有人的居民国(例如中国)联系,向对方的税务主管当局开展信息交换。
, ]# K! f3 t# x, t$ ?4 e7 G% k$ j7 ]从银行帐户上,能看到帐户的馀额、一年的利息、股息、交易支出等。从具体概念上讲,有点像加拿大已经实施的海外资产申报。3 E6 ^7 G( J: s4 g. @
从技术手段上来说,加拿大政府可以很容易地区分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并搜集相应资料。
H6 e$ i w V* \* n( S# h而中国政府方面是否清楚本国公民有多少人已经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仍不得而知。因为有不少已经获得加拿大居民或公民身分的中国移民,仍然保持有中国的户口。5 E: {; \. T0 d. w7 S. R! V" v
无论如何,加入CRS协定之後,签约国都不再采取有问有答的信息交流方式,而是开始采取全自动的信息搜集和交换程序,将所有相关信息与帐户持有人的居民国分享。- a2 i" w5 g2 l" U- A" s1 @
而且这些分享行动都不会事先通知事主本人,但如果本人想知道自己的资料是否以被交换出去,还是可以向自家的银行了解。& } X1 k( }- L8 m; L. N
对於在海外有银行帐户却没有申报的加拿大税务居民,安娜瓦蒂表示,最好还是主动申报,不要等税务局官员找上门来。# N& T6 T3 i( R7 I, k9 _4 p5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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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t. ?" ?' }( J7 F按照《共同通报标准》,几十个国家互通非居民的银行帐户信息。
* h3 A& T7 o5 E' C' N/ P从2018年9月起,这些信息传送到加拿大税务局,非居民在加拿大的银行帐户信息,也会传送到他们的原居国。
3 U* }; P- c1 {5 T根据本月初20国领袖的修订文件,101国签署协议,加拿大与42国敲定信息互通细节。
7 T: m4 B: P. N税务局国际、大生意和调查组副助理专员安娜瓦蒂(Lisa Anawati)说,税务局要查找海外帐户逃税者,这份协议很有用处。0 r; S: p: `* O' D- x
但美国拒绝加入这份协议,它透过《海外帐户纳税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和其他跨政府的协议,取得美国公民海外帐户的信息,其中一份协议的签署国是它和加拿大。( r9 Q; \( l1 K' v' _
许多政府赞扬《共同通报标准》,说它有打击逃税的潜力,但皇后大学(Queen's University)法学教授考克菲尔德(Arthur Cockfield)不太相信它有用处。/ b: A, \ i Q0 y" }: G) a
他说,业界通常的感觉是,可能抓住的大鱼极少。他指新的信息共享计划可能抓住几条小鱼,但它有很多漏洞,人们很容易逃脱。* o9 d2 s: Y3 }2 \5 {
他说,隐匿资产或逃税的其中一个办法,是使用空壳公司和提名董事,掩盖公司的受益东主。( e9 p {5 w; r% F" a" r {
在加拿大,《共同通报标准》今年7月1日在法律上生效。全国的银行和信用社目前在筛查档案,确定哪些帐户持有人不是加拿大居民,银行也会开始询问开设新帐户的人在何处居住。
! O& r! H( v& o( e: M R加拿大金融机构应该在2018年5月起,向税务局发送这些帐户信息。4个月後,税务局开始将这些信息传输到当事人原居国,同时也开始从其他国家收集加拿大居民的帐户信息2 `9 ?& Q+ I( P3 X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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