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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 加拿大移民携带超额现金过海关必须申报切莫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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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惑 发表于 2015-11-6 04:5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加拿大海关对携带现金出入境有严格的规定,网上也有很多网友不时发出“加拿大海关很严格”、“随时罚款充公”之类的言论,可是仍有很多人对此熟视无睹,更有网友提供五花八门的“藏钱”方法,例如将钱捆绑在身上,在皮包里缝制暗格,朋友互相帮忙带钱等。约克论坛网友@xxxyyy_最近就遇到了这个麻烦。他带了超过一万刀的现金入境,但是没有申报,被海关查到了。

很多会员回复了@xxxyyy_的帖子,绝大多数会员都说祝楼主好运,情况很不乐观。
网友评论
@灌水号:海关有权没收你所有的钱,只是罚款就不错了,罚多少看海关心情。我认识一个留学生没申报的,说不清楚钱怎么来的,其实都是私人换的,他直接两万块钱被没收。要是正常来的钱提供国内银行的来源就好了,私人换的只能good luck。
即使说清楚来源海关也不一定会把钱退给你。没有申报已经违法+上黑名单,给不给你也是看海关心情,只是你提供了正规来源,如果是第一次来加拿大之类的,有很大可能会罚款后还给你。就算被没收了你也只能打掉牙吞肚子里。
@windstorm:搞不懂为什么带那么多钱在身上,现在汇款那么简单。
@cctt6:海关其实很想知道两件事情,一是这钱是否来源合法,而是你为什么不申报。别忘了,飞机上就要填表,里面就有一项关于现金的。
@PySo:我是过来人,我被捉过,是被狗狗闻到的,入了黑名单,被罚了$240。如果行为良好,你出入境几次之后,他基本就会帮你消除纪录。入黑名单之后,刚开始两次入境被查了,所以你最好不要乱带东西,第四次之后我纪录就已经消除了,但是你不要再犯,他说如果再犯就罚$2400。我看到一个带粉末状东西的中国人被罚了$2400。上次海关只是叫我交$240赎回我的钱 就好了。正常他是不会不还你的,他们会扣住你的钱, 要你交钱赎而已,所以以后进来一定要老实。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多次重申,携带超过一万加元(或是相等价值的其他国家的货币)必须向向边境服务官员申报。此举是为了协助政府达致长期以来在以下方面的努力:
1、相关的调查和起诉洗钱及资助恐怖主义的罪行;
2、应对有组织犯罪所构成的威胁;
3、履行国际承诺,打击跨国犯罪。
在CBSA的网页上,分别对个人随身携带现金、通过邮寄方式或快递方式,将超过1万元的金额输出(入)加国国境时的申报要求做了详尽的说明。
(1)随身携带

要注意的是,CBSA所指携带进出境的金额1万元或以上,不单指的是加元,还包括其他任何一种外币折算后的相当于加元的价值,你随身携带的各种硬币也要计算在内;而且除了钞票、硬币外,你所携带的国内或国外银行票据及证券,如旅行支票、股票和债券等,亦都应一并计算。若这些财务金额等于或超过加元1万,你需要填报E677表格(Form E677),即“跨境货币或金融工具报告 ——个人表格”。
如果你申报的货币或者金融文书不是你自己的,你需要填写E667表格,即“跨境货币或金融工具报告 ——常规表格”。你要做的事是:填写完所有表格内容,签上你的名字,交给边境服务官员。
(2)邮寄
若你要将1万元或以上的加元(或是相等价值的其他国家的货币)邮寄入加拿大,你需要填写E667表,并附上所要寄入加国的钱币。此外,你必须填写万国邮政联盟公约标签,并将它粘贴到寄件上。
若你要将1万元或以上的加元(或是相等价值的其他国家的货币)邮寄出加拿大,你需要填写E667表格,并将之加入寄件中。与此同时,或者在你去寄钱之前,你需要向就近的CBSA办公室发送一份你填写的E667表格的副本。
(3)速递
若你要将1万元或以上的加元(或是相等价值的其他国家的货币)快递出(入)加拿大,快递公司必须由快递交通工具负责人填写E668,即“跨境货币或金融工具的报告——交通工具的负责人”表格,再附上你本人填写的E667表格。这两份表都要发送给CBSA办公室。
如果你携带、邮寄或速递1万元或以上的加币(或是相等价值的其他国家的货币)出(入)加国国境,而没有依法规申报,可能受到没收或罚款的评估。罚款范围从250元至5,000元。若你涉嫌洗黑钱或与恐怖组织有关联,则面临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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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zj2929 发表于 2017-6-8 06: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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