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在欧洲称得上电动汽车(EV)发达国家的唯有法国。在法国,面向城市的超小型电动汽车备受关注。小型电动汽车从1970年代开始普及,巴黎还开展了电动汽车租借业务。法国企业本就擅长生产小型车,再加上坐拥巴黎这样的国际大都市,国家和企业对于普及电动汽车都非常积极。不单是购买者,就连租用者都可以享受补贴。
标致汽车公司发布的“BB1”虽然是长度不到2.5米的小型车,但借助电动汽车独有的设计,车中可以乘坐4名成年人。通过在后轮内部嵌入马达,直接驱动车轮,使车轮的上方全部成为了室内空间。
乘员在装有蓄电池的电池盒上方前后而坐,使用摩托一样的把手进行操作,仿佛一辆4人座4轮电动摩托车。标致的摩托车部门与汽车部门正在合作进行开发,力争在几年内投放市场。
在同类汽车中,雷诺的“TWIZY”已经上市。该车长2.3米、宽1.2米,细长的车体上配备了剪刀门。汽车本身售价为7690~8490欧元,蓄电池以每月49欧元的价格租售。顾及偶尔需要长途出行的用户,该公司还以优惠的价格推出了配备发动机的租赁车。
这些超小型电动汽车都属于欧洲通用的“L7e”类别。现在年销量约为3万辆,为利基市场规模,但是,与电动汽车的兼容性高,因此国际性上讨论很活跃。在日本,国土交通省也已经开始考虑批准双座的超小型交通工具上路。
就这一点而言,让我们来看看在去年法兰克福车展上发表的“MUTE”。这是德国联邦教育与研究部拿出约1000万欧元的预算,与慕尼黑工业大学、宝马(BMW)、戴姆勒产官学联合实施的国家计划。MUTE以在城市中使用为前提开发,属于L7e。考虑到今后L7e将会增加,提高冲撞安全性势在必行。该计划更是把重点放在了这个方面,其目的在于开拓更大规模的市场。
美国颁布法规促进电动汽车开发
作为世界最大市场,美国也迎来了电动汽车化的浪潮。
在过去多次发生的电动汽车热潮的背后,有着加利福尼亚大气资源局(通称CARB)实行管制的影响。第一波浪潮源于70年代《马斯基法》的颁布,90年代施行了低排放车辆(LEV)法规,最近出台了零排放车辆(ZEV)法规,随着对汽车管制的加强,全球的汽车厂商都加快了开发电动汽车的步伐。
ZEV法规据说相当严格,以销量超过一定数量的汽车企业为对象,要求ZEV在其总销量中必须达到一定比例。也就是说,根据ZEV的销量,在世界首屈一指的优良市场——加利福尼亚的销售有可能受到限制。按照预定,ZEV的比例将分阶段提高,在2014年之前达到12%,在2017年之前达到14%,在2018年以后达到16%。
在现阶段,ZEV法规管制的对象是日美6家大型汽车企业,即“底特律三巨头”通用汽车(GM)、福特、克莱斯勒,以及丰田、日产、本田。在2017年以后,范围还将扩大到销量达到2万辆以上的企业,到那时,绝大多数汽车厂商都将成为管制的对象。虽说一部分可以用混合动力车替代,但最终还是必须增加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车(FC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