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当代西方国家的加拿大人,大概没有人不相信所有的人都应该“生而平等”。也因此,我们认为每一个人都应该理所当然地享有平等的生存权利,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平等的薪酬待遇,平等的工作机会,当然更应该有平等的社会地位等等……而事实上,人生在世,几乎没有一个人感到他们同时享有所有的上述平等权利,或享有大部分乃至部分的均等权利和机会,或根本没有感到自己享受到人类认为应该享有的这些均等生活权利和机会。自由平等是一种非常高尚,但不是完全切合实际的美妙理想。最主要的原因是,人的一生,能力和生活处境各有不同,人对这些平等权益所带给他们的待遇感受和接受能力也各不相同。人不是从机器里制造出来的“规模和品质划一的产品”,因此无法把所有的人生权益和各种地位,毫无差错地配置上去。
, U$ o: @: W7 ~0 C5 E3 O& I6 |0 s# H o5 d" J& ]
人是从外表到内在,从智力到体能,从兴趣爱好到生活习惯,一直到他们对周围环境的感受和适应能力,都绝然不同的个体。世界上几十亿人类的这种相异之处,犹如他们的长相面貌和体型体格那样,除了同一卵生的双胞胎以外,没有两人是完全相同的(其实,根据人类学家,就是这样的双胞胎,他们的内心深处也不是完全无同)。这就是为什么在人人都享有平等自由民主权利的社会,仍然有贫富悬殊的阶层,有受不同等级教育的个人,有不同社会地位的职业,有不同薪酬待遇的工作岗位等等现象的主要原因。
( F6 a% U/ k& W- e. `) I4 S# I: ~. s! B) }
以学校教育为例,在经济发达民生富裕的西方民主国家,都有经济能力并讲究普及教育。这些国家有从小学到高中的免费教育,有国家大力资助的高等教育,有专门培养尖端科技人才的高等学府和科学研究机构等等,可是,不是每一个从义务教育系统中毕业的高中生,有兴趣和志向,有能力和决心,最后又符合学历资格进入高等学府。至于有能力智力和毅力进入专业研究机构的,更是百中挑一的尖端人才。因此,所谓的实施全民普及教育,也只可能停留在小学和中学阶段,而不是和不可能是大专院校。事实上即使是中学以至于小学教育,也无法达到真正的100%的普及程度。1 { f* e# \# _: g
8 p5 @, U! ^/ X. ~4 X0 I笔者曾经读到过一则加拿大有关民众教育程度的统计数字,显示加拿大主流社会的成人,大概有将近9%,连小学教育课程也没有完成或全部完成,这些人都是标准的文盲或半文盲。在读到这段统计数字之初,感到非常惊讶和无法理解的是,为什么在加拿大那样的先进富裕和长期实施普及教育的国家,居然有那么众多的文盲和半文盲,自己也曾经怀疑过所报道的消息是否有误。; |" p$ T# Q2 ]
1 e/ A7 t9 P" N7 M9 ?6 a& o3 @2 o
但是现在才相信,加拿大确实有不少主流社会的白人,他们确实看不懂药单,无法明白所购买物品的说明书,完全不会书写或无法正确完整地书写一封普通家书。报道称,甚至于还有极少数主流社会的某些小型企业主管,他们在业务经营上的一切文件和书写工作,乃至阅读书信和商业文件,都必须由秘书担任。这些人之所以成为半文盲,当然不是因为社会制度或教育制度不公平所致,而是个人志趣,特殊环境等客观环境所造成的特殊现象。6 \' H$ p: h9 n
% |! J& e% v; H9 A+ [谈到西方国家教育制度所存在的弊病,还可以从最近发生在美国,轰动一时的学校行政当局集团舞弊,假造学生考试成绩的法律案件中表现出来。据报道,美国的亚达兰大(Atlanta)地方的一个教育机构,其中的一大部分教师和教育局经管人员,因为集体舞弊假造学生成绩而被判刑的事件。这个案件除了反映人性的污点以外,更反映了所谓的“普及教育”制度所期望达到的目标的局限性,和由此导致的,教育当局和学生为了完成既定划一的“普及教育”目标而采取的违法违规方式。% L2 K( V9 w0 V% t; z, X2 K
3 ~1 y+ M, }4 @% E8 P/ r2 b事发后,当地(Fulton County)的最高法庭法官,对这件教育欺诈舞弊案件进行了彻查和宣判。整个故事和长时间的法律审判过程,都刊登在《亚达兰大宪法杂志》(Atlanta Journal-Constitution)上。报道称有35名教师和教育当局的经管人员,假造公共学校学生的优良测验成绩被起诉,其中的22名认罪获刑,13人则采取冒险上庭辩驳。但庭审结果,除了一个教师和另一名因病过世的教师无罪以外,全部罪名成立而锒铛入狱,分别被判三年或以上的有期徒刑。
& v, X$ z3 p! ]. h* m
6 g( I' ?) |1 X! N1 o社会舆论对案件的审判原则并无异议,因为教师和教育当局的作弊,其目的即使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工作成绩,或为了提高自己的职业地位和薪酬待遇,也是一件重大的欺诈罪行,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是民众对法庭的过重刑罚持有相反意见。因为法庭完全忽略了西方国家教育制度本身所存在的脱离现实的弊病,而却用重罚惩罚教师的过错,把教师当作替罪羔羊。8 P; t) y( e7 Q* c/ n8 y
% h. ]% G$ G0 b& a; V* [1 h西方国家的教育制度,在很多方面,往往有成为“文凭工厂”的弊病。不但如此,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处于优越地位的子女,进入高等教育殿堂的机会远比弱势阶层子女要高得多,他们因此把持着大部分高等教育的机会,并跟着晋升至优势高薪的职业阶层。而处于弱势阶层的学子则被远远抛在后面,这往往令他们为了符合这个社会和教育制度所公认的标准地位,而不顾自己能力的差异,走上触犯法律的道路。事实上不是所有人,都有意愿和能力进入高等学府,连完成中小学教育也是如此。% U/ q1 g' A" E2 b1 q$ E0 `7 i) z
& A+ J6 X; s0 y4 e3 k4 B加拿大人有9%的文盲和半文盲的残酷现实,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人们因此感到,法庭不能光用监禁教师的重刑来解决教育制度上的弊病。教育制度希望所有人都持有博士文凭的用意无可厚非。但是如果真是如此的话,到那时还有谁愿意干洗厕所抹地板的工作呢?这正如一生贡献于点金术而无法成功的魔师术士应该聪明地自问那样:如果这种技术一旦成功,那么世界上的金子还要什么价值? R- X5 b$ m7 u7 `4 P
5 u9 ]/ z% D% ?5 g! @) |: ?7 Q h世界上只有相对的而不可能是真正的人类平等
" J1 P6 q- k" {
4 W4 i: j6 X1 }) r4 j: n& 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