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BC省最新实施的遗嘱/遗产/继承法相关影响详解
2014年3月31日全新的遗嘱/遗产/继承法将在BC省开始实施。 这项新的法律与以前相关的法律相比, 有了很多重大的改变。这些改变, 对于居住在BC省的我们以及我们的子孙后代来说, 应该来讲都是息息相关的, 而且随着法案的深入执行,这可能也会逐渐改变我们的一些行为或者思考方式。重大变化之一:遗嘱
之前: 一份有效的遗嘱需要有两个合法的证人(即这两个证人不能是遗嘱的受益人之一或任何受益人的配偶,并且要达到法定年龄,并具有足够mental capacity)见证并按一定要求签字才能生效。
而现在: 一份没有证人见证以及签字的文件有可能被认为是一份有效的遗嘱。 甚至一份电子文档也都可以(所以管好你的计算机密码变得更加重要了:))。 当然这类情况都需要法院最后裁决通过。 所以, 新法赋予了法院更大的权力去解释并最终裁定一份文件是否为一份有效遗嘱。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 法院会重点去判断这份文件是否真是逝者本人的文档并且是否为其本人最终的遗愿。 所以这种情况下,虽然新法很人性化地照顾了很多没有正式立遗嘱的人的最终意愿, 但由此带来的繁复而大量的举证工作是可以预期的。 所以很多律师揶揄地说, 新法给他们创造了更多的生意
其他方面:
- 新的遗嘱/遗产/继承法还赋予法院额外的权力去修正遗嘱中存在的错误。
- 在旧法里, 结婚会废除结婚前所立的遗嘱, 但从2014年3月31日以后, 婚前所立的遗嘱依然有效, 所以很多律师建议, 客户在结婚之后应该重新review一下之前所立的遗嘱,看其是否依然符合自己的意愿。。
- 现在遗嘱的受益人可以成为遗嘱的见证人。并且16岁以上就可以立遗嘱了
重大变化之二:幸存法则
旧法里面,如果一对夫妇在一起事故中同时过世,那么年轻的那位就被视为他/她比年长的另一位后过世, 这就是所谓的幸存法则。 这种情况下,如果他们在各自遗嘱中将对方指定为受益人的话, 那么这时两个人的财产就会全部集中到年轻的那位配偶身上去处理。 这种情况对一般的原配家庭没有太大影响, 因为毕竟过世双方的遗产继承人应该是同一个或几个人, 但对那些离婚后重组的家庭, 影响就可能会很大, 这时可能会让年长的那位配偶自己的后代得不到任何的遗产。
在新法里面,幸存法则规定,每个人将被视同自己会比配偶存活得更久。从而使先过世的那个人的遗产不会自动传递给幸存的配偶。如果两个人在5天之内相继过世,则他们被视为死者在对方过世之前已经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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