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汽车驶越单车至少须距3呎
《星岛日报》报道:在过去两年否决类似法案之后,布朗州长近日签署法案要求加州道路上的汽车驾驶人,在经过自行车时必须保持至少三呎的距离。由民主党众议员布莱福德(Steven Bradford)提出的AB1371法案规定,如果汽车驾驶人无法保持那样的距离,就须放慢车速,否则可被课处35元的基本罚金。新法案明年9月生效 布朗在2011及2012年两度否决类似法案。去年否决法案的理由为,反对允许驾驶人为了与自行车保持距离而越过双黄线的条文。
2011年时则是反对要无法给予适当距离的驾驶人,不管道路制定的速限都须将车速放慢至特定速度。
新法案将于2014年9月生效。此案是布朗周一宣布签署的15项法案之一。
遏黄牛用自动购票软件 其他法案还包含沙加缅度民主党众议员潘君达提出的AB329法案,寻求遏阻黄牛使用自动购买门票软件,及参院执行主席史坦伯格(Darrell Steinberg)提出的SB568法案,要求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网站须让18岁以下用户删除所刊登的内容。
该案亦禁止网站营运者对未成年人行销有害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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