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交通违例告票 排期八年未审,真正的加拿大效率啊
《星岛日报》报道:不少驾车人士对违例泊车告票提出争议,令多伦多市政府积压大量争议告票个案未及安排在法庭审理,去年便有近74,000宗相关个案需等待至翌年或更长时间处理,更有个案接获告票长达八年,至今仍未获法庭排期审讯。 任职电脑程式员的Mahmood-Reza Arab,在2005年因泊车泊得太近消防栓而被发违例泊车告票,当年已就告票提出争议,他没有认罪亦没有支付100元罚款,但事隔至今八年仍未获排期审讯,难以相信要为这件案件作漫长等待,他说:“这些年来,我被传召,这是不对的。”Arab自收取告票后,曾因两次搬迁而需每次亲自到市中心知会市政府人员,并要确保法庭通知不会寄往旧地址。Arab想看看法庭最长等候时间,有关告票是否已取消,他说:“我有在法庭聆讯的权利,只是他们并不关心。”去年逾35万人违泊 不过,多伦多市政府积压的争议告票愈来愈多,根据今年春季的员工报告显示,去年有超过35万人因违例泊车而需要审讯,但当中有近74,000宗个案未有排期聆讯,即有超过20%对告票提出争议的人需等待至翌年或更长时间才获排期审讯。
尽管现时有五个法庭专门处理违例泊车告票,但市政府未能跟上所有案件,令每年被拖延案件数目增加。市政府人员在2011年的报告已指出,过去十年市民反对告票数目激增的问题,由2004年只有2.5%收取违例泊车告票人士需要审讯,至2012年已增至近13%。
市政府发言人费沙(Kazia Fraser)以电邮回复查询时表示,法庭审讯日期通知一般在告票发出后六至八个月内邮寄给收取告票人士,审讯一般在会18个月内进行,视乎情况而有缩短或延长。为减低市民对违例告票提出争议,市政府人员在2011年曾建议实施定额罚款,当审讯证明有罪时禁止法庭减少罚款及附加12.75元讼费。费沙表示,正检视有关建议,可能在年底前立法
很好,加拿大 不错不错.,..我喜欢 谢谢分享! 高效率的代表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