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标不治本,美国纽约禁止在就业住房公共服务业中歧视身高体重
说的比唱的还好听,本来就是桌子底下的潜规则,当真你就输光了
美国纽约市长亚当斯26日签署了新立法Intro.209-A,禁止在就业、住房和公共服务场所方面针对个人身高或体重的歧视。
“任何人都不应该因为身高和体重而受到歧视,”亚当斯表示,“无论我们的外表如何,都应该有同样的就业、住房和公共服务的机会。”
“当你在找工作、逛街或试图租房时,你的身高或体重应该并无关系。这项法律将有助于为所有纽约人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创造更具包容性的工作场所和生活环境,并防止歧视,”亚当斯说。
Intro.209-A法案由市议员阿布鲁(Shaun Abreu)发起,将禁止在就业、住房和公共服务设施(如餐馆、酒店、剧院、博物馆等)方面基于身高或体重的歧视。
同时,该法律也会为需要在雇用决定中考虑身高或体重的雇主提供豁免。仅在联邦、州或地方法律法规要求、或者在人权委员会允许的情况下,如果身高或体重可能会妨碍一个人执行工作的基本要求且没有其他选择,或者该标准对于业务的正常运营是合理必要的,则雇主可得到豁免。
新法将同样允许公共服务设施的运营商或提供者考虑身高或体重。法律范围内的服务设施将拥有积极抗辩(Affirmative defense)的理由,即他们基于一个人的身高或体重采取的行动对于正常运营来说合理且必要。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