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 发表于 2021-2-21 12:21:13

小心驶得万年船,加拿大女子错用TFSA险被税务局罚2.8万

双方都糊里糊涂,好在法官是清醒的,否则又是一宗冤案

某女士2009年不小心在免税储蓄账户(TFSA)超额供款。隔年6月,她收到了税务局方面的通知,超额供款的税款是33.81元。于是她付了税款。在同年,她搬去了美国工作生活,从2010年-2018年期间,她每年都会向TFSA账户存钱,2014年的时候甚至存入了30000元,而在此之前,她还咨询过银行职员,询问自己不住在加拿大是否可以向TFSA账户供款,银行员工咨询分行经理后表示该女士可以供款。

然而实际上,这个建议是错误的,该女士的情况不符合向TFSA账户供款的规定,不幸的是,她2018年才知道这一情况。于是她立即取出了TFSA账户内的所有钱并关闭了账户。紧接着她联系了税务局,被告知要提交一封信详细说明为什么应被豁免税款、罚金和利息。

税务局方面表示,该女士犯了两个错误,一个是2009年向TFSA账户超额供款,另一个是2010年起移居美国后仍向TFSA账户供款。税务局认为该女士在2010年收到超额供款通知后仍然以非居民的身份向TFSA超额供款,所以没有接受她的解释,认为其应补缴税款、罚金和利息共计27640元。

该女士对此结果不服,申请二次审核,仍然被拒绝。但实际上在这里税务局方面也犯了一个错误,即错误地认为2010年超额供款的警告信与之后以非居民身份继续供款是同一码事。实际上超额供款的警告信对应的是2009年的超额供款事件。该女士并非在收到警告信后仍然无视警告继续供款。

不过万幸的是,联邦法官在2020年12月的裁决中发现了CRA的错误,最终宣布CRA拒绝该女士请求不合理,该女士胜诉。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税务局方面也并非绝对完美,在某些事情的处理上也有漏洞。与之打交道要细心方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另外,在处理与税务有关的事物时,应该咨询有专业知识的会计师、律师或理财师,很多复杂问题并不适合咨询普通银行职员,否则可能被误导

寒冰 发表于 2022-2-2 23:45:42

好帖,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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