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模作样,加拿大前司法部长称政府现在完全有权放掉孟晚舟
明显跟政府一个扮演黑脸,一个扮演白脸,怎么说怎么做都是加拿大稳赢据加拿大《环球邮报》(The Globe and Mail)今天报道,前司法部长洛克(Allan Rock)和前联邦最高法院法官阿伯(Louise Arbour)接受该报采访时说,杜鲁多政府现在拥有合法权力,立即将华为高管孟晚舟释放。但他们不愿意这么做,主要是因为杜鲁多仍然对去年对兰万灵(SNC-Lavalin)一案的政治干预感到尴尬。
加拿大没有针对是否屈服于中国压力而释放孟女士的合法选择进行辩论,结果是将两名被控加拿大公民的自由、健康乃至他们的性命置于危险之中。
洛克对《环球邮报》表示,加拿大需要“基于事实的合理基础进行全面辩论,而不是要空谈所谓‘法治’,‘法院独立’和‘司法机构神圣不可侵犯‘等,被这些说法束缚手脚”。
洛克曾在1993年至1997年期间,担任自由党政府的司法部长兼检察长。
总理杜鲁多和司法部长拉梅蒂(David Lametti)都表示,是否应将孟晚舟移交给美国,必须让法院进行诉讼程序,以免损害拉梅蒂先生做出最终决定的独立性。
在引渡案件中,司法部长首先将有关案件是否可以继续进行交给属下官员决定。法院随后举行听证会,并裁定是否满足引渡嫌疑人的法律条件; 然后司法部长决定是否将嫌疑人移交(它国)审判。
目前孟案正处于法庭听证会的阶段,洛克先生说,可能要到2024年,法官才能作出裁决。
司法部长拉梅蒂的发言人拉帕波特(Rachel Rappaport)表示,政府的立场是坚定的。 “由于此案仍在法院审理中,部长在引渡程序中具有直接作用,因此我们不宜发表评论。 从一开始,我们就是这个立场。”
前法官阿伯女士说,她无法理解政府关于司法部长目前无权释放孟女士的说法,因为法律“很明确”。她说政府“再次对司法部长和总检察长的角色感到困惑。显然司法部长的主要角色是司法部长,而不是总检察长。司法部长的角色很小,很明显,也很公开——但不应该是狗狗摇摆的尾巴。”
去年10月,保守党领袖熙尔( Andrew Schee)就曾经质疑杜鲁多,称孟晚舟案不能干预,那么为什么在兰万灵案中要干预司法?
去年8月,联邦道德专员发布报告,明确指出杜鲁多违反了《利益冲突法》(Conflict of Interest Act),因为在调查兰万灵事件时,特鲁多曾“不当地”向前司法部长王州迪(Jody Wilson-Raybould)施压,要求她撤销对兰万灵腐败案的指控。
《环球邮报》今天报道称,洛克先生,阿伯女士,以及两个迈克尔之一的康明凯(Michael Kovrig)的妻子纳吉布拉(Vina Nadjibulla),曾经就司法部长是否有权撤回此案向多伦多著名律师布莱恩-格林斯潘(Brian Greenspan)寻求法律意见。而格林斯潘在引渡案件中拥有数十年的经验。
律师格林斯潘在长达10页的意见书中说,《引渡法》自1999年以来就已明确阐明,司法部长“可以随时撤回”政府对引渡案的支持,这会促使法院下令释放引渡对象 。
洛克说,司法部长拉梅蒂先生的办公室已于5月22日收到了上述意见,但仍然没有对此做出回应。
(参考链接:http://www.theglobeandmail.com/canada/article-ottawa-has-authority-to-free-meng-wanzhou-now-former-justice-mini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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