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才是大爷,加拿大华人房东纵火驱赶租客被判两年
在加拿大,租客永远是你大爷,租客的人权才是人权;房东只能低声下气苟延残喘据当地英文媒体CTV报道:这起案件的当事人,是BC省温哥华岛爱斯基摩特镇(Esquimalt)的一名华人房东李某。他在该镇Uganda Avenue上拥有一处出租屋,租客名叫蒙哥马利(Billy Montgomery)。
在2017年10月3日,李某来到自家的出租屋内纵火。当时房内并没有人,所以火灾没有造成他人伤亡,但是房子损毁严重,已不能再居住。
法庭相信,李某这么做是为了驱逐租客蒙哥马利。
事发当天,李某在维多利亚机场被捕,当时他正准备搭乘飞机前往渥太华。
机场的一位工作人员证实,当时李某的手、颈及脸部严重烧伤。李某说,他没有致电911求助,也没有告诉别人有关起火的事。
工作人员向李某提供了冰袋、油膏来止痛,同时报了警。警方随后赶到,将李某控制。
案件在去年10月展开聆讯,BC省联邦法庭后裁定李某纵火罪名成立。
法官贝尔德(Robin Baird)指,李伟的纵火行为极度危险,而且“非常愚蠢”。纵火的最高刑期为14年。然而,法官考虑到被告已年近50岁,又一直有良好工作,加上没有犯罪纪录,因而判入联邦监狱两年。
除了入狱之外,李某还须交出其DNA样本作存盘。
来源:http://vancouverisland.ctvnews.ca/esquimalt-arsonist-wei-george-li-sentenced-to-2-years-in-federal-prison-1.4773104
难以置信 无稽之谈 难以置信 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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