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之花 发表于 2019-12-17 09:09:05

里外不是人,加拿大为美国火中取栗得罪中国

显而易见的的政治决定,却还要披上所谓法治的外衣

对于中国人来说,华为就有如美国的微软 (Microsoft) 和加拿大的黑莓 (Blackberry) ,孟晚舟就好像盖茨 (Bill Gates)或者巴尔斯利 (Jim Balsillie) 一样,是对国家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人物。

事件令中国政府震怒,完全不令人意外。对中国政府来说,孟晚舟被拘留,就等如一个国家对另一国家展开贸易战时,挟持对方一名重要商人作为人质。而美国就是单方面向中国展开贸易战的时候,要求加拿大将孟晚舟拘捕,加拿大又顺从,代表美国进行绑架,心甘情愿地扮演了棋子的角色。

加拿大的做法,令到过去10年一直升温的加中融洽关系,一下子崩溃,更跌至冰川之中。中国政府认为,杜鲁多政府的决定,是严重背叛两国之间的长期信任。

加拿大决定令人质疑

中国政府多次要求加拿大即时释放孟晚舟,却无结果。于是,他们亦进行了报复行动,在境内拘捕了两名加拿大人,分别是前加拿大外交官康明凯 (Michael Kovrig) 和商人迈克尔 (Michael Spavor),指控二人危害中国国家安全。

加拿大政府对此的反应,进一步破坏两国关系。

总理杜鲁多和全球事务部长方慧兰 (Chrystia Freeland) 公开地斥责中国政府,指出加拿大是一个“法治”国家,有义务遵守美国的引渡要求。

加拿大作一个主权国家,与美国和其他国家均有引渡协议。当有国家提出要求时,加拿大司法部官员会就个别案件作裁决。但是孟晚舟事件中,加拿大全球事务部却和枢密院办公室合作。

另外,今次引用的引导法,通常是用于寻求逃避美国起诉的*枭、洗黑钱者和杀人犯,从未用于涉及商业纠纷;而且孟晚舟并未被指控在加拿大犯下任何罪行。她亦从未在任何地方被检控、逮捕或被指控犯下任何罪行。更重要的是,根据美国正在使用的具体引渡条约,即使法院决定孟晚舟应被引渡(或释放),最终决定权是在加拿大司法部长一个人手上。而事件涉及政府其他部门及部长,明显地就是一个政治性的决定。

将西方价值视为至高无上

事件发生后,时任中国驻加拿大大使卢沙野于今年1月,发表了一篇关于孟晚舟案的专栏文章,拍出加拿大以其“西方自我主义和白人至上主义”对待中国,是种族歧视。文章即时引起加拿大政府和主流媒体的愤怒回应。

可悲的是,很少有人听到卢沙野前大使的合理观点,那就是加拿大居高临下地对待中国,暗示加拿大和西方的体系优于中国体系,西方人的价值观优于中国人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

事实上,卢沙野大使曾经在加拿大接受了多次主流媒体的访问,当中包括《渥太华生活》杂志 (Ottawa Life Magazine)。他于此访问中强调说:“中国是中国,中国不想成为西方。” (‘China is China and China does not want to be the west.’ )

加拿大政府和全国大部分媒体的反应却不理性,反而是以更加愤怒的态度对抗。

杜鲁多和方慧兰的回应是,中国是一个劣等和有缺陷的国家,没有加拿大和其他西方国家一样的“法治”治理,我们的制度和价值观是优越的。与对这类事情非常敏感的中国人打交道是一种极其傲慢和愚蠢的策略。

杜鲁多缺失之处,是没有看到自己的评论是十分荒谬和讽刺。因为当时他和其助手就涉及魁省大企业SNC Lavalin的丑闻。杜鲁多被指涉嫌干预对该企业的独立刑事起诉,而加拿大操守专员后来发表的报告亦裁定总理违反道德操守。

然而,他继续在“道德”和“法治”问题上指责中国,凸显加拿大政府的虚伪,令到与中国的糟糕局势变进一步恶化。

方慧兰更于国际间寻求支持,对中国“任意”拘捕康明凯和商人迈克尔作出谴责,就给伤口上了更多的盐。

这一策略如何可以令中国政府释放两名加拿大国民,实在令人费解。归根究底,二人被捕的原因,不就是加拿大政府决定顺从美国要求,以引渡法拘留孟晚舟的直接结果。

中国有本身的司法系统和法治。这不是我们的制度,也不是我们的法治,所以,加拿大许多人认为,中国必须在他们的刑事制度中按照与我们的相同的规则对待人民,坦率地说是不切实际,愚笨的想法。

简而言之,中国不受西方国家同样的法律或原则的约束。这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国家,由一套不同的法律和规则管理,为13亿人民服务。

独孤云 发表于 2019-12-21 23:43:04

多多益善!

风,停了2004 发表于 2020-1-8 01:48:11

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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