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英当年用过,香港政府考虑引用《紧急法》止暴制乱
百事牛评:在自由世界的眼里,当年港英用是对的,是民主的,是自由的;你现在用就是错的,专制的;你香港应该越乱越好综合港媒报导,港府考虑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简称《紧急法》)订立规例。根据该项条例,特首会同行政会议可订立任何他认为合乎公众利益的规例。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27日被问到,是否会引用《紧急法》?她只说,所有香港的法治手段,只要能够止暴制乱,港府都有责任看看。
根据《紧急法》规定,当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认为,香港处于紧急情况或危害公安的情况时,就可以引用该法赋予的权力订立规例,包括逮捕,羁留,驱逐及递解离境等。
另外《紧急法》可订立的规例范围也涵盖管制刊物,文字,图片和通讯,甚至是对财产及其使用作出的拨配,管制,没收及处置等。
香港议员反对动用“紧急法”,北京官媒称香港须高度自治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在8月27日星期二的记者会上表示,有可能引用“紧急法”来处理现在的抗议活动。香港媒体星岛日报报道,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认为,现在非和平的示威者只占少数,政府根本有能力可以处理冲突,动用紧急法不符合比例原则,并且说紧急法是“殖民地镇压法”,林郑月娥现在提使用紧急法是为了迎合中国的十一国庆的需要。
香港自由党党魁钟国斌则说,压迫式的方法无法解决问题,也无法让民众心服口服,呼吁香港政府三思。他还说,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政府若引用不为人认识的多年来未曾使用的法例,则可能对外商产生负面影响,对外国社会的反应也难以估计,甚至可能导致外商撤资。
此外,中国官媒环球时报在8月27号星期二晚上发表社论,强调香港“高度自治”必须保持,这是一种政治上的实事求是,也是唯一可行的原则。 “一国一制”在当前是完全不现实的,中国内地没有直接治理香港的政治和法律资源。如果取消“高度自治”,香港很可能失去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而冒着些这些风险,并不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
社论同时说,中国完全没有理由和动机,取消香港的高度自治,让香港“内地化”。
香港时事评论员李幼岐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他认为林郑月娥太倔强,应该直接撤回逃犯条例。李幼岐也认为,虽然武警已经集结在香港跟深圳边境,但那是为了威吓,不会真的动武,最终香港反逃犯条例的争议还是会在年底之前和平解决
值得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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