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页岛 发表于 2019-6-13 00:04:35

日本降低关于永住许可的申请难度

日本降低关于永住许可的申请难度

(1)品行善良,遵守日本的法律,在日常生活中与社会相融合。

(2)需具有足以独立生活的资产或技能,其日常生活不能成为公共的负担,而且还要从申请人所有的资产或技能等中,可以预见到申请人的未来生活能保证安定。

(3)申请人的永住要与日本国的国家利益相一致。这项要求大致分为四个方面:

1.原则上申请人需要持续在日本居留10 年以上。而且在此期间,还必须以就业签证或居住签证等在日本居留5 年以上。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申请人必须是从未受过日本的刑罚处分(包括徒刑和罚款等)的人。申请人还需履行纳税义务等公共义务(必须缴纳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等)。

3.现有的居留签证应是出入国管理局及难民认定法施行规则附表第2 所规定的时间最长的居留签证(比如,入管法规定工作签证的在留资格期限是1年至3年,那么,3年的资格则属于最长的期限资格,所以在申请永驻的时候,就必须有过曾经获得过 3年签证的经历)



4.从公共的角度审核,申请者需要具备无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当然,这些是由法务大臣做最终判断。在此,需要说明一点的是,日本人、永住者或特别永住者的配偶或子女则无需符合(1)和(2)的条件。此外,已被认定为难民的人也无需符合(2)的条件。

想较于前一版对履行纳税义务的笼统说法,这次明确要求必须交养老和医疗保险。如果你在日本生活却不交养老医疗保险,那即便你呆上10年也拿不到“日本永久居留权”。

所以没交年金的,尽快去补上吧!没按时支付保险的,尽快去补上吧!辞职了退学了和日本人配偶者离婚了等等没有及时通知入管局的,尽快通知!这些现在开始都会直接影响你申请“永住”。

当然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和生活息息相关的。前段时间曾有报道称日本养老保险支付开始出现巨大缺口,以后领到的退休金有减少的可能性。这和本次日本政府对在日本长期居住的外国人强制交养老保险的要求不无关系。



在日生活的人应该都知道没有医保看病都能把你看破产,所以大部分人都会交。但不排除有小部分在日外国人投机取巧,乱用医疗保险。

之前日本媒体就有报道过有人持短期在留签证在日本加入医保后去看需要高额治疗费的病,看完后就回国。



这种行为促使了日本政府在医疗保险这块上对在日外国人同样实行强力管理。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要在日本生活10年以上才能取得“永住资格”的,满足某些条件你最快1年就能拿到。



(1) 若是日本人、永住者或特别永住者的配偶,其实际婚姻生活必须持续3 年以上, 并继续在日本居留1 年以上;若是其子女等,则必须持续在日本居留1 年以上。(可不要为了拿“永住”随随便便找个日本人结婚哦)

(2) 以“定住者”的居留签证持续在日本居留5 年以上。

(3) 被认定为难民的人,必须在认定后持续5 年以上居留在日本。

(4) 在外交、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为我国作出的贡献得到承认,并在我国持续 居留5 年以上。(作出贡献了还要再呆5年,有点过分了)

(5)在根据地区再生法(2005 年法律第 24 号)第 5 条第 16 款认定的地区再生计划中标明属于该计划内区域内的公私机构,从事符合根据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 法第 7 条第 1 款第 2 项规定对该法附表 1 之表 5 栏所列活动作出规定之事宜(1990年法务省告示第 131 号)中第 36 项或第 37 项的活动,通过该活动对我国作出的 贡献得到承认者,并在我国持续居留 3 年以上。

(6)根据就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附表 1 之表 2 的高级人才栏中的标准作出规定 之省令(以下简称“高级人才省令”)规定计算所得分值在 70 分以上,且符合下列 条件者:

a).作为“外国高级人才”在我国持续居留 3 年以上。

b).在我国持续居留 3 年以上,并在以永住许可申请之日起 3 年前已在依高级人 才省令规定计算分值时被认定为得分在 70 分以上

(7) 根据高级人才省令规定计算所得分值在 80 分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者:a).作为“外国高级人才”在我国持续居留 1 年以上。

b).在我国持续居留 1 年以上,并在以永住许可申请之日起 1 年前已在依高级人 才省令规定计算分值时被认定为得分在 80 分以上



对于“外国高级人才”的定义和如何算积分?

能被称为“外国高级人才”简单来说有三种类型:供职于日本公司或政府机构的高度学术性工作,高度研究性工作,企业高管。最终由积分判定。



积分制度主要看你的学历,在日本的工作年限,年龄,年收,日语能力(N1可以加15分哦),研究贡献等。如果你算下来达到80分以上,那在日本呆上一年就能拿“永住”了,但是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



大部分在日华人想拿到永住都是要呆上个10年,感觉相当漫长。那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想要拿“永住资格”呢?

“永住资格”顾名思义,你拥有在日本永久居住的权利,不用再频繁的更新签证期限 ( 永住签证只需要每 7年更新一次 ) ,只要不违法乱纪,你有在日本永远居住的权利。除了居住权外,你的社会信用会有很大的提升,可以贷款买房(好想有自己的房子啊,不要交房租让我还贷吧)

配偶和孩子的签证申请也会变得容易。2019年10月起的幼儿园免费这波福利也极有可能和日本孩子一样受益。



经常听到有人在纠结到底“永住”“归化”选哪个?


其实单从申请要求上来讲,“归化”比“永住”要求更低,只要在日本生活5年以上即可申请“归化”,归化后你就是日籍华人享有和日本人一样的权利与义务,比如可以考日本公务员,参加选举投票,去190个国家旅游可以免签,但如果你想要回趟国可不是想待多久就待多久了。



“永住”和“归化”各有利弊,还是要根据每个人的需求来。不能因为某些人选择了“归化”加入了日本国籍就给他贴上”不爱国的标签“,应该更理智地看待这件事。

变更国籍是一个需要深思熟虑的事,意味着你要放弃中国公民的身份,回国只能算一个过客。在日本打拼的华人有思乡情节,希望有一天落叶归根的应该不在少数。如果有父母在国内更要每年回去看看。”永住“申请虽然时间漫长,但无论在中国还是日本停留时间都不会受限,这一点来看应该会是大部分在日华人的首选吧。


游_客 发表于 2019-6-13 19:09:32

谢谢楼主辛勤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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