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华人“巨款零存”涉嫌洗钱被罚款20万美元
有位华人大哥又零零散散、每次刻意压低至1万美元以下,连续多周共存了40多万美元(约合268万元人民币)的现金,结果被银行报告其行为有洗钱之嫌,并触犯反洗钱法。等待他的,最终是罚款20万美元(约合134万元人民币)。足足是存款的一半啊,老美也真够狠的!
在海外,不少华人为了避免麻烦、常常将现金分多次存入银行,并刻意将每次存款金额压低在申报标准1万元之下。可必须注意的是,这种存钱方式很容易被税局盯上,不仅要付出巨额罚款,还有可能要面临牢狱之灾。
先来看看英达事件吧。根据检方的指控书,在2011年4月到2012年3月之间的11个月之内,英达和妻子先后分50次,把46.4万(约合311万元人民币)美元分散存入了自己和妻子在4家银行的6个账户,每次金额都低于1万美元。
在很多中国人看来,这些都很正常,没毛病啊。
可英达还是被查了。2017年,英达被美国联邦法官指控洗钱。他最终在康州联邦法庭达成和解,同意冻结他在康州拆分存入的17.6万美元现金(是46.4万美元存入金额的38%),以及补交国税局11.3万美元的未付联邦税,此外还有2009年、2010年以及2011年三年间的罚金和利息,合计29万美元(约200万人民币)。
英达在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出具的认罪书上签字
事件发生后,英达对外回应称,自己没有洗钱,也没有被捕,更吐露心声:“我其实最冤”。
英达表示,涉案的所有金钱都是自己“一个节目一个节目,一个戏一个戏挣来的,属于正当收入”,没有必要去洗,存钱只是为了支付儿子在美国的学费和冰球训练费用。不过他承认,自己确实有违规存钱。
本来是存自己的钱,结果却损失惨重。这还不算最差的,2016年,在美国达拉斯职教多年的一名65岁女教师琳达.范特若(Linda Nell Fantroy),被指控巨款零存,企图隐暪58万元的收入,结果她被判坐牢18个月,7栋房产被税局没收。
在澳洲,一名来自北京的19岁中国留学生冯毅(音译)因为涉嫌帮助他人处理超过400万澳元(约2000万人民币)的资金而被澳洲警方拘捕,并将面临判刑。
据悉尼先驱晨报披露,从2014年7月份开始,冯毅就持着旅游签证来到澳大利亚,并带着装满现金的袋子奔走于各个银行之间,不到5个月,这位留学生就已经将68笔总计达405余万澳元存入十几个不同的账户中,每笔存款从2万澳元到8万澳元不等。
据说,他很可能要在监狱中度过很长一段时间……
在加拿大也一样,有网友爆料称有朋友在温哥华买房,为了付首期,朋友的父母找了好几个人分散汇款到她账户,可去取钱的时候却发现资金已经被冻结。原来是银行怀疑她是在洗钱,结果她的银行账户被查封了好长一段时间,等调查完了才解锁。不过还算好,总算没有官司缠身。
在加拿大,自2015年起,境内所有银行,汇款公司,*场都必须遵守一项规定,即任何人如果从海外汇款超过一万加元至加拿大,或是从本地汇出超过一万元至海外,都必须要报告给CRA(加拿大税务局)。
在美国,根据规定,银行等金融机构如果24小时内收到同一个人的累计1万美元或以上的现金存款,就需要上报8300表给财政部的金融犯罪执法部门(Financial Crime Enforcement Network)。
如果30天内,银行怀疑存款人故意每次存款不超过1万美元,有可能牵涉洗钱、逃税或其他犯罪活动,银行也必须向IRS申报可疑活动报告(Suspicious Activity Report)。
有资深会计师建议,在海外最好尽量使用支票存款。现金的话,每次存款最好低于2000元,每月小额存款不超过4次。
华人在海外为防止被控洗钱,一定要注意能够证明自己手中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这里最重要就是证明资金已经纳税。即便资金是赠予或借贷的,也要证明其已纳税,此外还要能证明交易的正当性。
另外既然金钱来源合法,就应依照规定申报,申报金额不会因此被扣税或调查,不要耍小聪明或道听途说,以为万元以下存款可以“逃避麻烦”,殊不知此举会引起银行和税局的高度关注,反为会为自己带来困扰。
当然,现在不论是在海外存入大额现金,还是从中国向境外大额汇款,都难免要受到监管。话说,这还真是有钱人的烦恼啊
好人必有好报 异想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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