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五个加拿大家庭有两个不需要向联邦或者省财政缴任何税
每五个加拿大家庭当中,有两个家庭不需要向联邦或者省财政缴纳任何税务。公共财政所支撑的医疗、教育、社区及社会服务、国防、公共安全、以及税务局,他们都不需要付出一分钱。而另一方面,每五个加拿大家庭当中,有一个家庭将会承担这其中70%的人成本。显然,在原来的体系下,加拿大的社会并不是这样运转的。但是在现在,就是这样的体系了。
在2017年,Fraser Institute模拟了加拿大家庭缴税的情况。他们将收入为0与收入为80843年家庭排列,这一部分人在加拿大时收入最低的40%。而在这其中,他们发现,这群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仅占整体个税的4.6%。
不过,4.6%也不是0%,那为什么,总理会说低收入家庭根本不需要缴税呢?
事实上,这些缴纳的税款,都通过了政府其他的福利返还给了这些家庭,尤其是那些有孩子的家庭。
以一个两成人,三孩子的家庭为例。假设他们一年的租金为15000元,每一名成人的年收入为22650元。那么这个家庭的总收入就是45300元。根据计算,他们应该缴纳4564元的联邦及省个税。
他们的收入,根据Fraser Institute的计算,是40%的低收入人群当中的中位数。他们的收入水平,属于加拿大收入最低的20%。
不过,这个家庭将会从加拿大政府手中接收到19321.96元的福利。这其中包括17485.8元的Canada Child Benefit,1278.72元的Ontario Trillium Benefits,还有价值557.44元的GST/HST tax credit。
如果我们将年收入提高到60420元,那么这个家庭需要缴纳7596元的税款,不过他们可以从政府手中拿到13738.32元的福利。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净赚6142元。对于年收入80844的家庭来说,他们将需要缴纳11690元的收入,但是可以拿回10282.44元的福利。净流出的税款为1408元。
当然,在目前的计算中,我们还没有算上其他避税的方式,从捐款,到RRSP,再到其他的方式,这个年收入80844元的家庭可以避开这1408元的税款。
而另一方面,加拿大前1%的高收入者缴纳了17.9%的收入税,而前20%的收入者缴纳了64.4%的收入税。
对于高收入者来说,这样的做法是否公平,我们无法评判。不过对比于美国的收入系统,美加两国在财富分配的问题上有了截然不同的方向。显然,加拿大的1%的人群要比美国的1%人群缴纳更多的税务。
在阿尔伯塔,2014年纳税额的最高百分比为39%,如今,这个数字是48%。在安大略,2013年的最高税额是46.4%,这个数字在今天为53.5%。
如此看来,减税并不会帮助40%的低收入加拿大人,因为算下来之后,他们的确没有缴纳那么多的税赋。
非同小可 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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