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新规保护免收电信商鱼肉 老合同成焦点
周一(2月11日),加拿大广播电视通信委员会(CRTC)拉开长达一周的手机合同新规提案公听会序幕,公共利益倡导中心(PIAC)、加拿大消费者协会(CAC)与卑诗省老年公民组织协会(CSCOB)组成的消费者联盟呼吁CRTC手机合同无论新旧,均应一视同仁。自新规提案公布以来,对于新规是否适用于老手机合同,一直是公众与手机合同争论焦点之一,几大手机公司均称,新规追溯用于老合同管理难度太大。
PIAC执行主管罗弗德(John Lawford)表示,新规实施后,原有老手机合同不应再延续。Mobilicity手机公司也表示,新规应适用于所有现有手机合同,否则,新规对于多数3年手机合同用户来说意义不大。
除敦促新规应适用于老手机合同外,PIAC、CAC与CSCOB消费者联盟还敦促CRTC解决手机合同终止费和智能手机解锁等棘手问题。
CRTC主席布莱斯(Jean-Pierre Blais)在公听会开幕致词中表示,目前本国共有2700多万手机用户,而且这一数字还在逐年增长。
1990年代初期,CRTC认为手机市场竞争活跃,决定不再对手机合同条款进行监管,但随着手机网络服务兴起,手机合同变得日益复杂,消费者普遍报怨,手机合同在合同取消费用等重大问题上缺乏透明度,随后多省介入,纷纷出台各自的消费者保护措施,导致手机公司合同成本剧增,科研和罗渣士等手机公司遂呼吁CRTC制定全国统一手机合同标准。
上月,CRTC公布手机新规提案,提案内容包括手机公司如修改关键条款,用户可取消合同,明确合同条款和罚款限制,手机公司如违反规定,用户可索取高达5万的赔偿等。
CRTC还呼吁公众在2月15日公听会截止前,针对新规提出反馈,CRTC网站贴出的网民反馈显示网民最大意见是:新规没有涉及3年合同问题,目前本国是发达国家中唯一一个手机合同长达3年的国家,加拿大应效仿其他国家,将最大合同期限从3年减至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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