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中国住满半年海内外收入需缴大陆税
中国当局上周六公布了对个人收入税率的细节,并征询公众的意见,而最新修正的税务条例显示,中国极可能保留对外国人的“五年税规”。所谓的“五年税规”,就是凡在中国工作或居住连续满5年或以上的外国人,不论在中国所赚取的所得,或在中国以外的收入,包括薪金、存款利息、股息、物业收益等,都要统统按内地的税率报税。
如在大陆连续居住或工作在183日(半年)至五年之内的外国人,只有在国外从外国公司赚取的所得豁免之外,其他三项的收入,即在大陆从中国、从外国企业以及在国外从中国企业的收入,都需要按中国税率报税。
居住在大陆超过90日至半年的外国人,需要申报前三项的收入;而居住在大陆90日之内者,只需申报在大陆从中国公司赚取的收入。
针对这次税务修订,财经网外籍专栏作家杨格(Doug Young)早前撰文指出,新的个人收入税规意味中国已经对外国人收起了欢迎地毯。
杨格指出,新的税规反映了中国在现代化的同时,已经把外国人和本地人同等看待,尽管表面上看来外国人仍然得到某种程度的优待。他说,这会对试图在中国做生意的外国人或聘用外国人的公司构成额外的考虑。对赚取西方等级薪酬而需要缴税的外国人而言,中国已是一个生活相当昂贵的地方。每年赚取42万元人民币的外国人,即大概是年薪6万美元者,收入税的税率已经是30%,年薪收入超过66万元人民币者(9.5万美元),税率将是35%至最高的45%。
中国税规的外国人定义,一般还包括港澳台人士,目前大陆推出大陆居住证,亦对申请的港澳台人士列出同样的税规。不过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昨日引述国家税务总局官员表示,港澳同胞会和修订前一样有五年豁免期,即使在内地连续四年居住满183日,只要在第五年单次离开内地超过30日,就可以重新计算,毋须缴纳,也避免双重征税。有税务专家指,有关安排令不少家在香港而在内地工作的港人受益,但在内地安家及退休的港人,则未能受惠,建议中央扩大“保护伞”,令所有港人在大陆以外的所得毋须在大陆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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