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税务局严厉查税 出售物业未申报者恐被巨额罚款
加拿大税务局正严厉查税,对那些出售物业却未有申报人士展开调查,税局强调即便纳税额为零,仍需申报。如果民众未能在报税时填报主要住宅的出售情况,可能面对8,000元罚款。在通常情况下,加拿大税务局有可能会重新评估民众3年前的纳税申报表,不过如果涉及房屋出售,税务局在重新评估方面没有时限。
涉及加拿大房屋所有权方面的税项,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被称之为「个人居住豁免」(personal residence exemption,PRE)的议题。也就是说,如果出售的是纳税人的主要住所,是其大部分时间居住的住所,那么出售该物业时所出现的资本收益,就能免税。纳税人或配偶,同居伴侣或孩子,在一年中必须在该物业中居住超过一定时间。物业种类无论是独立屋、公寓、复式公寓、度假屋、流动房屋(Mobile Home),拖车和船屋均均符合资格,而且这些物业也不一定要位于加拿大。
在2016年之前,民众在出售主要住宅时无需申报,但联邦政府就宣布了一系列旨在降温住房市场,以及堵塞住房相关税收漏洞的措施。有纳税人通过出售自住房获取利益,包括投资者以「影子转售」方式或俗称「摩货炒楼」,也有人即拥有度假屋,也有独立屋,但就不愿确认其中哪个是其主要住所。
加拿大税务局表示,如果民众忘记申报主要住所的出售情况,需尽快修改该年的税务申报表。在某些情况下,迟交申报表仍可能被接受,但就可能要为每份迟交的税务申报表缴交100元罚款,最高罚款额可高达8,000元。
BDO Canada的会计师谷德菲尔德(Mark Goodfield)表示,申报2017年税务时的一项新要求是需填写一份名为T2091的表格,其中载有税务局要求「由个人指定物业作为其主要住所」标籤。如果民众申报出售各类金融类资产,还需要在基本税表中填写附表3,其中需提供住所地址,购买年份以及成交价格,若未能诚实申报,最高将面对另外2,500元罚款。
Thorsteinssons税务律师事务所就指出,迟交税务申报,可能引起税务人员的留意,导致进一步的审计,民众应当及时报告主要住宅的销售情况,以避免罚款和不必要的麻烦
请继续努力! 走投无路 难以置信 无稽之谈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