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狐 发表于 2013-1-13 12:07:11

在加拿大居住不足20年,离境6月后请勿继续领取老人金

加拿大福利优渥,其中老人金(OAS)更是「老有所终」的重要保障。但不少人对OAS的申领资格不清楚,甚至长期滞留海外都继续领取。有会计师提醒民众,联邦政府对OAS申领资格有明确规定,不要因小失大。
日前有人爆料指某台裔知名资深媒体人在台湾暴红後收入优厚,却仍「诈领」OAS,但当事人矢口否认,声称自己是「合法」领取。
他声称加国政府规定,只要是公民,年满65岁,在加拿大境内没有收入,都可依法领取OAS,且加国政府不管公民的境外收入。
有资深会计师都表示,事实并非如此,加拿大税务居民的全球收入都需申报,且联邦政府对OAS申领资格有明确规定,民众切勿以讹传讹。
会计师强调,加拿大老人金制度包括OAS及「保障收入津贴」(GIS)两大部分。不管公民或永久居民,只要年满65岁,成年後在加拿大住超过十年,即可申请OAS,目前每人每月最高加币546.07元,但须住满40年,未满者依居住比率领取。
若成年後在加拿大住逾20年,就算长住海外,仍可继续领取OAS,否则最多只能领取离境当月及随後六个月的金额。

离境後 都只可领半年GIS
至於GIS则是为了保障低收入老人生活所设的福利,目前单身人士每月最高金额为740.44元,若配偶也申领OAS者,每月GIS最高额为490.96元。
每月所领OAS及GIS金额与收入息息相关,年收入在7万954元以上者,每月OAS开始递减。至於GIS,年收入1万6560元以下的单身老人可全额领取,在此金额以上则递减,直到3万9696元不再给付。若配偶也申领OAS,领取全额GIS的收入门槛为2万1888元。
要注意的是离境後第七个月开始就丧失领取GIS资格,不管过去是否曾在加拿大住超过20年,这是GIS与OAS认定申领资格的最大不同。
会计师表示,近年联邦政府对OAS申领资格查验愈来愈严,有时甚至派员登门查访,确定申领者人在境内。她有一个客户,先生早在2007年就开始领取OAS,随後夫妇俩长期住在海外,最近妻子年满65岁,返国申请OAS,但加拿大服务署(Service Canada)发现她长期滞留海外,接著查证她先生过去几年居住纪录,发现也不符资格,过去溢领的OAS与GIS均须缴还


狂风暴雨 发表于 2013-7-4 03:38:51

支持一下:lol

咖啡语茶 发表于 2014-5-28 23:03:00

这个贴子有点意思...

随落天使 发表于 2014-5-30 08:27:41

非常不错....

李徳起 发表于 2014-5-31 15:30:42

好帖,鉴定完毕!

郁闷小甜甜 发表于 2015-8-6 02:32:18

在加拿大居住不足20年,离境6月后请勿继续领取老人金

上上下下 发表于 2017-12-14 00:26:25

匪夷所思

红花少爷 发表于 2020-1-3 01:48:40

大幅上升

xtl998 发表于 2022-1-8 03:06:07

无稽之谈

xtl998 发表于 2022-1-8 03:07:57

走投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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