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人42.5%收入用来缴税远超过家庭生活必需品开支
加拿大人每年缴的税款,已经远远超过家庭生活必需品开支。菲沙学会的最新年度报告显示,加拿大人将42.5%的收入都用来缴税。
过去一年,按家庭平均收入$83,000元计算,缴的税就达$35,000元。这些税款包括联邦、省和市三级政府的税收,涉及收入税、销售税和地税等。
相比之下,普通加拿大家庭仅有35%的收入是用在基本生活必需品上。
普通家庭用于房屋(包括租房或按揭供款),食品和服装的总开支是$31,000元。
很多加拿大人可能认为,房屋是家庭的最大开支,但实事上,去年加拿大家庭的平均纳税额,超过了生活基本必需开支,包括住房。
报告指出,自1961年以来,加拿大人缴的税已经增长了超过2000%,远远超出消费产品的价格增长。用于衡量食品、住房、服装、交通、卫生医疗、教育等的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在同期仅增长718%。
这就反映了一个“显著的转变”,在1961年,加拿大家庭平均用三分之一的收入纳税,近三分之二的收入用于吃穿住。
而现在正相反,我们要用将近一半的收入纳税,三分之一的收入用在生活必需开支上。
换言之,加拿大人赚的钱,交给政府的部分,比自己吃住用的还要多。
纳税与基本必需开支占收入的比率
不过,换个角度看,最新数据也显示,加拿大目前的税率并不算高,最高的是1990年代末和金融危机期间。
以2000年为例,当时加拿大人46%的收入用于纳税。2006年时,税收与收入之比仍高达45%左右,但是2012年后这一比率大幅下跌到目前的水平。
另一方面,生活基本必需开支在加拿大人收入中的比率,在1960年代大幅下跌,并持续下跌到1980年代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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