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梦 发表于 2017-7-6 00:44:28

中国移民涉嫌逃税被加拿大税局查银行账户

一名从事冷暖气安装和维修的大陆移民自雇人士廖某,因其账目管理混乱,报税时缺少相应的单据,被加拿大税务局依据廖某在银行存入的数额来进行大概估算,得出廖某未申报收入达15.78万元的结论并要据此罚款。廖某不服向联邦税务法院提出上诉,并找出相应单据,总算将数额降下来,也免去被税局罚款。

联邦税务部门计算的方法是,用廖某未解释的存入银行商务和个人账户的款项,减去已申报的收入,再减去相应的货劳税(GST)和合并销售税(HST),即为廖某未申报收入的额度。

之所以要采取这样不精确的算法,是因为廖某在报税时,没有提供收取客人酬劳的收据,以及他购买工作所需材料的付款收据。

由此税务部门认定,廖某在2010年的未申报商业收入为114,830万元;2011年的未申报商业收入为43,011万元,合共为151,841万元。

廖某对上述结论存有异议,向联邦税务法院提出上诉,并拿出部分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某些一些收入来源。例如提供了一份RSP Home Buyer Plan退税,可以解释2010年的一笔8000多元存款。这一证据被法官所採纳,并从上述数额中扣除。

廖某虽然声称他从一处出租的物业中获得许多租金收入,但他却不能提供租房合约、租金收据或是房客支票等,因此税务部只是部分采纳。

另一方面,廖某声称向他人借款2.2万元,但借款合约没有,借款期限和利息不明,因此不为税务法院法官所采纳。

在此情况下,法官将廖某在2010年的未申报收入减到65,865万元,2011年的未申报收入,则仍为43,011万元。

此外,对于廖某的车辆开支(包括燃油、汽车保险、汽车修理、泊车和加油),只能抵扣70%;对于廖某的饮食支出,只能抵扣50%;上网服务也只能抵扣50%等等。

通过重新计算,廖某在2010年不能抵扣的商务开支下降41%,从17,297万元,降至10,175万元;2011年则由166,685万元,降至44,156万元,下降74%。

法官认为,经过重新计算,廖某的未申报收入和不能抵扣经营开支数额,都有大幅度的减少。证明廖某并非有意隐瞒自己的收入或谎报开支,只是他平时的疏忽。而且廖某曾经请来会计师做账,尽可能地提供应有的证据。

虽然法官还是认为廖某没有依法申报意识,但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希望将来能够改正。而且廖某并非没有留下任何收据,而是把收据乱扔乱放,直到听证时才向法庭提供,说明廖某对税法缺乏认识,而非故意逃税。因此廖某在补交税款之外,不必再付罚金

情缘今生 发表于 2018-3-7 18:28:02

多多益善!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中国移民涉嫌逃税被加拿大税局查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