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雪 发表于 2017-4-22 10:56:06

加拿大安省加房租禁超通胀最高限2.5% 自住赶客要赔

针对多伦多日趋严重的租金慍升的问题,省府昨推出的「公平住房计划」(Fair Housing Plan)中亦包括加强租管,扩大租金控制条例的适用对象,将在1991年11月1日或以後入伙的出租单位也包括在内,从而为租客提供更多的保护。

此外,新租管还包括:业主向原有租客每年加租不可高於通胀;若通胀高於2.5%,每年租金加幅不能超过此限;以多种语言制定标准租约;业主若以自住理由要求租客迁出,後者亦须得到足够赔偿。以上新例将於昨日起生效。

新租客租金不受限制

然而,若租客自行退租,业主将单位出租予新租客时,加租幅度则不受此限。例如一名月租1,600元的租客若自行迁出,新租客迁入,业主则可向新租客订出新租金时则不受限制,业主可将租金加至2,000元。

一名在央街(Yonge St.)夹芬治路(Finch Ave.)有出租物业的华裔业主认为,租管对业主不公平,因为物业管理费年年增加,他们无法控制,但租金加幅则处处受限。

安省出租房屋提供者联盟亦抨击有关的租管。该联盟的主席墨菲(Jim Murphy)说∶「采用租金控制的做法将对我们的成员计划新建的出租房屋项目构成危害,这将意味着供应减少,不会让租客受益。」

安省保守党的房屋事务评论员、省议员哈德曼(Ernie Hardeman)说∶「扩大租金控制条例的适用对象从今天开始,如果业主刚在上周将租金调高了1倍,他们就可以继续徵收这样高的租金。对於那些已开始缴付百分之百租金增幅的租客而言,省府在今(昨)天的宣布无济於事。」


安省新民主党省议员戴彼得(Peter Tabuns)指出,当他在向省议会提交私人法案时,要求省府对已经加租的出租单位采取追溯的政策,但省府在「公平住房计划」中没有提及追溯的条款。

租客权益团体大都会租客协会联盟(Federation of Metro Tenants’ Associations)对省府的上述宣布表示欢迎,该联盟的行政总监登特(Geordie Dent)说∶「很多人抱怨他们的租金成倍增长,省府宣布将使每个租客都在租金控制的同一系统内。」

zaq 发表于 2017-11-19 17:53:52

謝謝,希望再接再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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