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2年13.8万例医疗事故 17300人身亡
每个人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都会犯或大或小的错误,医生也不例外。跟普通工作不一样,医生犯的错误都会被无限放大,因为医生的错误人命关天。这也从某方面解释了为什么医学院的学生要上七年才能毕业。众所周知,欧美国家的医生社会地位高,收入丰厚,所以对医生的水准要求也更加严格,但是加拿大的医疗事故也频繁发生。
加拿大医疗事故发生概率高达5.6%
根据2016年发布的加拿大医院病人伤害统计报告,2014到2015年,加拿大共有13.8万名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比例高达5.6%。其中150人术后身体内还残留海绵或其他物体,约八分之一的病人(共17,300人)去世,但尚不能确定医疗事故是否是主要原因。
加拿大医疗史上著名的事故,包括上世纪70-80年代加拿大红十字会血液污染事件(因输血或使用污染血液制品,全加自1986-1989年共有1250人感染艾滋病*,另有约2万人感染丙肝病*);
2009年前后安省医生哈特维尔(Dr. Barbara Heartwell)在温莎市Hotel-Dieu Grace医院因“错误理解体检报告”,将7名健康妇女误诊为乳腺癌并实施了乳房切除手术;
2013年4月新斯科舍省伊丽莎白二世医学中心(Queen Elizabeth II Health Sciences Center)弄混4名患者病历及体检纪录,导致一名60岁妇女被错切乳房,另一名被误诊者则仅因轮候时间长、还未排到动手术医疗事故便东窗事发才幸免于难。
研究表明,在医院发生的所有与患者自身的身体状况无关的事故中,手术失误占到40%到50%。用药错误发生的频率仅次于手术失误。根据有关统计,用药错误最容易发生在护士被中间打断的情况下。
加拿大医疗事故处理流程简介
医疗事故责任由第三方机构调查判定,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三个不同的机构进行处罚:执业医生的财务上的监管权属于省卫生厅,处罚主要是停发拨款;对医生的行业规范和处罚权归省医师协会,处罚一般包括警告、停权停牌、吊销行医资格等;如果触犯刑律则由法院审理处罚。
省医师协会的监管责任包括认证、教育调查、纪律处分、行医质量担保(包括医生评估)、处理医患关系等,并受理病人的投诉,每年对医生的职业水准进行评估。对于跨省特殊机构担负的医疗事故责任,则由联邦政府处理。
加拿大处理医疗事故总体上严格遵循“专业化”和“内部处理、公开结果”的原则,舆论、患者和家属循正常渠道调查、申诉会被受理,采用“非常规手段”则可能适得其反。
加拿大医疗事故处理的特点,一是对机构严、对个人松,二是处理过程冗长。前述红十字会血液污染事故体现了第一个特点;哈特维尔事件则体现了过程冗长。
各方采取积极措施 应对医疗事故
加拿大的医院对医疗过程中到底出现了多少失误只有非常模糊的概念,原因是医院的管理系统中没有设立测量和报告事故的标准化体制,很多医院靠工作人员自愿报告错误。
2002年,魁北克成为加拿大的第一个强制要求医院报告 “事件和事故” 的省份,但魁省实际上从2011年才开始通过一个集中的网上登记系统来跟踪医疗事故。
萨斯喀彻温省也在差不多同一时间建立了相关法律,要求医院必须报告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的医疗事故。
在魁北克省和萨斯喀彻温省之后,加拿大其他省份也逐渐完善对医疗事故的报告和审查程序。
随着网络的发展,一些医院开始把医疗事故的统计数据在网上公布。安大略省卫生部在几年前开始在网上公布有关信息, 蒙特利尔的犹太人医院也从2011年起开始这样做,成为魁北克省第一个在网上公布医疗“不良事件”信息的医院 。
以往,医疗界对医疗失误和事故的处理方法一直是能遮就遮,能掩就掩,现在,加拿大的医院正在修改长期来采取的这种“否认和遮掩”的政策,通过建立健全的报告体系来加强医疗人员的责任心,并开始对遭受了医疗失误的患者进行赔偿,从而大大降低了打官司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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