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 发表于 2016-11-22 02:12:05

加拿大拒付6岁华裔女童北京割脑瘤医疗费

很多人羡慕加拿大的免费费医疗服务,甚至这是吸引他们移民加拿大的其中一个原因。不过,一名脑有瘤的6岁华裔女童的遭遇,却显示了这项免费医疗福利的优劣。

6岁华裔女童H罹患脑肿瘤,有可能因下丘脑性错构瘤(hypothalamic hamartoma)引发了严重的语言发展迟缓、自闭症行为和抽搐。



H在2012年左右接受多伦多病童医院(Hospital for Sick Children)的医生和另一名儿科神经病学家治疗。病童医院的医生认为,H不适合接受切除脑内肿瘤的手术。因此,安省虽有免费医疗福利,但对女童而言也变得毫无意义。

H的母亲在去年9月带她前往北京,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接受神经外科诊断。H在同年11月进行脑部磁力共振扫描(MRI scan),12月接受手术,切除肿瘤。H留院至12月25日,再在今年1月中回医院接受矫形外科和後续评估。

H在今年1月底回到加拿大,病情好转。H的母亲代表女儿在3月向OHIP提交「省/国外费用报销申请」(Out-of-Province/Country Claim Submission),申请报销手术、诊疗、住院和医药费用。当局在4月1日以这些服务不是受保范围内,拒绝H的申请。

女童一方上诉至医疗服务上诉及覆核委员会(Health Services Appeal and Review Board)。H的母亲在4月中上诉中,指H需要接受手术,防止病情恶化,而此手术在安省并未提供,而且安省的医生从未告知H母,必须先获得OHIP的书面许可才能到海外进行手术。

当局在6月提交多个拒绝申请的理由,包括有关医疗服务不属於紧急服务,即并非在国外突然患病,急需治疗;H在接受治疗前,未取得OHIP的书面许可,而H的病情不是危急;H未取得专科医生的书面认可;安省医疗界普遍不认可,情况不属危急的H接受此项手术;省内医生只会在病人濒临死亡或重大不可逆转的组织损伤,才会进行手术,这也是当初病童医院拒绝为H进行手术的原因。

上诉局认同当局的理据,指H接受的医疗服务的确不属OHIP受保范围,而且H的病情不属危急,在H抵达中国後,并无证据显示她的病情突变或急转直下,因此当局无法事後批准报销费用。

另外,H的母亲早在赴华之前已获告知,女儿的情况不适合接受手术,H母有足够时间申请当局许可;不过上诉局认为,即使H一方提出申请,OHIP也不会批准,最终判H败诉

浩儿 发表于 2018-4-21 01: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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