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劳工部新规定12月实施 企业要延长劳工的加班保障
中国日报(华盛顿二十六日电)美国劳工部加班法规将作出改变,自12月1日起生效,规定企业要延长劳工的加班保障,估计全美420万名劳工获得更多保障。
依据「公平劳动标准法案」(Fair Labor Standards Act),劳工部调整最低工资和加班费的规定,取消对商业长期豁免,并将薪酬标准从每年23,660元提高到47,476元。现行规定是劳工周薪如不超过455元,或年薪不超过23,660元,超时工作都须付给加班费。
智能销售点系统Clover共同创办人舒兹(Mark Schulze)说,「这项新规定肯定会让许多商人吃惊,如果他们不小心,不注意,就会违反规定。
全美21个州对这项新法规提出控告,许多企业原本采拖延策略,希望国会或联邦法庭暂停实施新法,但目前距离新法实施只剩五个星期,但企业似乎不可能获得缓冲。最严重的是,据调查,约有一半企业主并不知道这项法律即将改变。
根据新规定,雇主有若干不同目前的责任。首先,雇主须追踪和纪录员工的工时,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雇主可能会付出代价,甚至是被控告。这项工作的目的,是要了解员工的工作时间及加班费的计算。
目前,联邦法豁免雇主为若干员工发给加班费,包括电脑程式员和办公室人员。以前他们不能领取加班费,而新法规实施之后,他们可以享有这种福利,另外,许多餐馆或商店的经理或领班,也有机会获得加班费。
劳工部公布的新规定,势必导致成本提高,但若干企业为了竞争,若不愿把成本转嫁给顾客,就只有努力控制开支的一种方法,使经营增加难度。
因应这项新规定,企业会有很多种不同的做法。或许会为年薪接近上限47,476元的员工加薪,使他们超过标准,可以领取加班费; 有些企业把领取固定薪资的员工,变成领时薪,并密切控制他们的工时; 许多公司或许会重新分配工作,以免有人需要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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