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蒙 发表于 2016-5-18 02:03:28

怎样对付加拿大无赖租客

   来源: 约克论坛综述


在加拿大生活的朋友都知道,加拿大十分注重保护租客的利益,房东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房东被房客欺负的事件也层出不穷。有些房客太过分,甚至让法官都不满意了。安省高等法院近期在处理一宗多伦多市租房纠纷时,主审法官事后感慨:希望政府能够修改条例来限制这些肆无忌惮的租客。到底是什么样的租客让一向公正的法官发出这样的感慨呢?一起来看下文吧!

交一个月房租住半年 霸道租客引发法官不满

去年9月,涉案租客与房东签下租房合约,以每月1700元的价格租住一个共管柏文,但是从第二个月开始,租客提供的租金支票便无法兑现。租客之后继续住在房子里,但是没有继续交租。



出租房屋的房东也很机智,在租客欠租之后就在10月份向租客发出了提前终止租约的通知,并在1个月之后向安省租务委员会(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提出申请,希望能够终止租约,追回租金,并将租客驱逐。

今年一月初,安省租务委员会就此案进行了聆讯,租客同意了房东的各项要求。根据安省租务委员会的裁决,如果租客在1月31日之前还未搬出,那么房东可以安排执法人员驱逐租客。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该租客在接到安省租务委员会的裁决之后,既没有迁出,也没有支付房租,并且在1月29日向法院提起上诉(1月29日是房东有权采取强制措施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租客的行为让房东无法采取强制措施驱逐租客。

房东再次迅速反应,以多个理由作为依据,要求法庭拒绝受理租客的上诉,但是法院还是在上个月进行了聆讯。可是,租客没有出庭,也没有向法院提供任何文件。所以主审法官驳回了租客的上诉,准许房东可以立即驱逐租客,并要求租客立刻支付房东房租。

经过上述一系列法律程序,房东已被拖欠房租高达16700元。根据资料显示,这名租客已经不是第一次涉及此类纠纷,在之前已经拖欠过另一名房东房租超过15000元。

该案的主审法官表示,现行法例应该得到修改,尤其是针对租务委员会裁决而提出上诉的自动权利。



房东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安省,《住宅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赋予房东(或业主)某些权利和义务。

作为房东我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选择租客

按照《安省人权法(Ontario Human Rights Code)》的规定,您有权使用收入资料、信用调查、信用检查、租赁历史、担保和类似的经营做法来选择租客。

您不能根据种族、祖籍、族裔、宗教、性别、年龄、性取向、残疾、婚姻状况或家庭状况(例如:租客是否有孩子)来挑选或拒绝租客。

在租客搬入之后,您作为房东的权利包括:

1、收取房租押金。在您和租客签署租约或租赁协议时,您可以收取房租押金。押金的最高额度是一段租赁期(例如:一个月或一星期)要支付的租金额度。

2、收取租金。在租金到期时,您有权收取全额的租金。

3、进入租赁单位。您可以进入租赁的房屋进行维护或维修,检查您的房屋以确保其符合卫生及安全标准,带领可能的租客看房,或在紧急情况下(例如:淹水或失火)进入房屋。在大部分情况下,您必须给租客至少24小时的书面通知,并且您只能在早8时与晚8时之间进入。

4、增加租金。您可以在每12个月期间增加一次租金,并且您必须在加租前给租客90天的书面通知。

5、您必须遵守安省市政与住房事务厅(Ontario Ministry of Municipal Affairs and Housing)制定的《加租指引(rent increase guideline)》。该指引规定了房东在一年内可增加多少租金。任何超过此百分比的加租必须经房东及租客委员会(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LTB)批准。欲查询更多信息,请致电 LTB:1-888-332-3234(免费电话)416-645-8080( 多伦多地区)

驱逐租客。如果您给租客书面通知要求他们搬走,但他们不同意,您有权向房东及租客委员会提出听证申请。您可以亲自向LTB或任何一个安省服务中心(Service Ontario Centre)提交申请。 欲查询更多信息,请联络LTB或致电给安省服务局查询离您最近的服务中心:1-800-267-8097(免费电话)416-326-1234(多伦多地区)



房东可以根据以下任何一条理由将房客驱逐出去:

1、房客不交租金或经常迟交租金。

2、房客或房客的客人在房客的住所或大楼内从事不法行为。

3、房客对公寓或房屋造成过度损坏。

4、房客或房客的客人无故打扰房东或大楼内的其他租客。

5、房客有太多人住在租赁的住所内。在这里,“太多”是指人数不利于健康、安全或违反住房标准。

6、在申请租赁该住所时,房客虚报了收入。

7、业主或业主的家人想搬入房客的公寓。在这里,“家人”是指配偶、孩子、父母、配偶的孩子、配偶的父母或以上任何人的照料者。

8、业主将拆毁大楼,进行大型维修,需要将该单位腾空,或改变房屋用途不再用于住人。



房东不可因以下理由将房客赶走:

1、房客有孩子或您的孩子吵闹。

2、房客有宠物(除非打扰到别人)。

3、房客要求维修。

4、房客加入了租客协会。

房东不可动手将房客赶出家门。房东必须首先向房东及租客委员会(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申请驱逐令。

在大部分情况下,房东及租客委员会将举行听证会,如果委员会裁决可以将房客驱逐出去,只有警官才能动手驱逐房客。

小刀 发表于 2016-6-1 11:45:05

看看,学习学习

泡点 发表于 2018-11-14 00:20:42

毫无办法

大饼 发表于 2021-2-9 00:11:11

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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