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出台法案允许晚期绝症病人申请安乐死
加拿大14日公布新的安乐死法案,规定只有加拿大公民或拥有加拿大居留权的人才可以申请安乐死。新法案对申请安乐死的条件也作了严格规定,只有因罹患晚期绝症而“经历无法忍受的痛苦”、但神志仍清醒的成年人才能申请“医生协助自杀”。加拿大最高法院去年裁决,之前的禁止安乐死法案侵犯人权,给予联邦议会一年时间制定允许安乐死的新法案。法案尚需得到议会批准,但执政的自由党在议会占多数席位,预计不会遇到阻碍。
新法案规定,患者想接受安乐死必须亲自或指定他人递交书面申请,申请必须有两名独立证人签字,之后由两名医生或获得授权的专业护理人员进行评估。法案还规定了15天的等待期,除非病情危急。
安乐死在美国的一些州以及瑞士、德国、阿尔巴尼亚、哥伦比亚、日本等国已经合法化。在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医生被允许在严格的条件下给因绝症遭受巨大痛苦的人实施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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