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通过历史性法案从此有12周带薪产假
长久以来,虽然美国一直强调家庭,但在确保工薪家庭的福利方面,却一直落后其他发达国家,甚至遭到人权组织批评。此前,美国只有加利福尼亚州、新泽西州、罗德岛州提供类似带薪休假,不过加州和新泽西只放6周假,罗德岛只放4周。此外,华盛顿特区已提出了一份16周带薪休假提案,通过的希望很大。按计划,支持这项法案的资金并不要求企业支付,而是先为职工成立一个带有保险特点的基金,再从员工薪水里扣除(一周约1美元)。
此外,计划会分步骤实施:2018年起,员工将享有8周的假期和50%的薪水,2021年达到12周的假期和67%的薪水。
国家妇女和家庭联盟主席尼斯(观察者网注:Debra Ness,National Partnership for Women and Families)在声明中称赞,“这是在创造历史。”她说,政策将会惠及纽约640万职工,是“职工及其家属的巨大而有意义的胜利。”
美国联邦法律并未对带薪休假作出规定,各位雇主只用按各州立法及劳动合同照章办事。除了像硅谷那些“财大气粗”的公司能为员工提供非常慷慨的带薪假期,全美范围内,只有12%的职工享有带薪休假,而且分布不均。收入最低的25%的劳动力中,只有5%的人享有带薪休假,而收入最高的10%中,有22%的人可以享受带薪休假。
不过,美国确实规定了12周的停薪休假,但诸多限制令这一政策难以惠及全体,约40%的职工并没有受此保护。究其原因,或者是相关公司规模没有超过50人,或者是职工的工作时长不够,还有很多人仅仅因为不敢断了经济来源。
据美国媒体《这些年代》(In These Times)调查,出于经济压力,四分之一的美国女性在分娩2周后就回到工作岗位,哪怕这会引发她们心理和生理上的诸多严重后果。缺乏带薪产假也导致女性被迫离开就业市场,且不利于父亲平等承担家庭中抚养子女的责任。
放到世界范围内,美国的情况尤为尴尬。
为此,美国民主党试图在国会推动一项家庭法,内容与纽约法案类似,一份12周的带薪产假,薪水保留三分之二,只是资金不是来自上文提到的保险体系。不过,在国会中占据多数的共和党人甚至不愿意为此展开听证会。
由此可见,此次纽约州通过的法案,对于大多数美国工薪家庭,尤其是低收入家庭,的确意义深远。也有美国媒体再次强调,12周并不是一个很高的起点。世界上,其他发达国家已经远远走在美国前面:加拿大35周,德国44周,挪威70周,甚至连沙特阿拉伯都有10周带薪产假。
中国呢?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而随着新计生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多省产假也发生了新变化
谢谢楼主辛勤劳动! 难以置信 难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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