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交管局认定谷歌自动驾驶系统为“驾驶员”
美国国家公路安全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NHTSA”)今日在一封公开信中称,谷歌自动驾驶汽车内部的计算机可被视为“驾驶员”。有业内人士称,NHTSA的这项规定有助于推动谷歌自动驾驶汽车尽早上路。此外,这份公告还详细介绍了如何围绕当前的交通法规来部署无人驾驶汽车技术,并强调无论由谁负责驾驶,都应该准守交通法规。
对于谷歌自动驾驶汽车,其内部的“自动驾驶系统”就是负责驾驶的“驾驶员”。
NHTSA的这项规定目前只是一项初步的决定,作为回应谷歌的公开信形式存在。之前,谷歌曾向NHTSA提出申请,希望对《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以下简称“FMVSS”)中的某些条款是否适用于自动驾驶汽车做出解释。
FMVSS标准颁布于数十年前,针对于有人驾驶汽车而制定,并未考虑到自动驾驶汽车。
NHTSA在公开信中还称,FMVSS的一些规定并不适用于自动驾驶汽车,需要通过其他程序进行修改。例如,FMVSS中规定的需要通过手和脚控制的部分,而自动驾驶汽车配备的自动驾驶系统并不具备这一点。
此外,FMVSS还规定,当方向盘回到原始状态后,转弯信号灯应该自动熄灭。这项规定同样不适用于自动驾驶汽车,因为它根本没有方向盘。相信这些问题在将来会得以解决。
汽车行业分析师卡尔·布劳尔(Karl Brauer)称:“自动驾驶汽车所面临的错综复杂的法律问题,与自动驾驶汽车自身尚未解决的技术问题同样具有挑战性。如果NHTSA最终认定人工智能技术能够取替代人类驾驶员,相信会为自动驾驶汽车早日上路铺平道路。”(李明)
自动驾驶 多多益善! 无济于事 难以置信 无稽之谈 非同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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