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信箱》转签证时身分已过期 很可能被拒
美国 郑毅律师主答一学生丈夫问:
我本来是学生签证(F-1),硕士毕业后找到工作,2015年初公司给办了工作签证(H-1B),并且抽中了。我和太太是在学校认识的,当时她也是学生签证,2015年2月在美国领了结婚证,之后回国了几个月,我3月开始正式上班。当时和律师提出一起办工作签证家属(H-4)的时候,律师说让她先签学生签证家属(F-2),等到了美国之后再递交I-539转身分。可能是误解了律师的意思,我理解成了要我工作签证生效了才能帮她办。于是,太太就申了学生家属签证(F-2),5月过来了,这中间还出了小插曲,面签之后收到的签证是学生签证(F-1)。之前也没看过学生家属签证,还以为就是学生签证。入境的时候被关小黑屋了,问了一通之后填了一张表,说是临时入境签证,和学生家属签证的时效一样,但是之后回国要重新签。
然后等到了10月20左右开始填I-539表时,把该交的材料都准备好了,进入等待期。这段时间一直没意识到,10月1日我的工作签证生效之后,我的学生签证也就马上失效,那她的学生家属签证也就失效。我们还一直以为学生家属签证能保持到2月,这段时间身分继续有效。
网上显示10月26日收到了申请。现在到了1月,她的驾照也要在2月过期,但是还是没收到工作签证家属签证(H-4)。所以我问到底应该怎么办?
答:你太太从F-2转换为H-4 的I-539申请,是在你太太的身分过期后递交的,你太太的身分已经断掉,极有可能移民局会拒绝I-539申请。而且现在移民局审理I-539申请的时间非常长。如果你太太留在美国等待I-539,会非常被动。建议保险起见,你太太回国签H-4回来。
值得参考.... 无济于事 别无选择 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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