侏罗纪大使 发表于 2015-12-7 14:56:49

加拿大安省预期通过‘老闆不可分侍应小费私人法案’

   来源: 明报

  安省5年内先后有4个版本的餐馆老闆不可分侍应小费私人法案,在韦恩政府下预计将于周二(8日)于省议会内提出并获得通过,為省内数以万计的华人餐饮业从业员带来实惠。

  省内的餐饮业从业员虽可得到客人埋单时的小费,但是不少餐馆却有规例,把客人给予的小费匯集起来,再按比例分给员工,而行内亦有东主订立一些不成文的规矩,东主自己也要拿一份,令待应生得到的一份更少。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侍应生表示,「老闆摆份大,做的工作不见多,行行企企,并无落手落脚做,却要拿走一大份『花厘』,员工都觉得不妥,老闆还要把家人都叫落餐馆帮手,有斩烧味的,有做经理的,他们再攞一份,自己试过一周做80个鐘都搵唔到钱,决定走人,老闆亦无挽留。」

  这项私人法案要求商家的老闆除非是亲力亲為,否则不可以参与分享客人打赏的小费。亦有华人业内人士对此动议的效果持保留态度,称如今华人餐馆请人困难,不会有哪个东主不识好歹地去剥削员工。

  法案是由省议员波茨(Arthur Potts)提出,已经获得了二读通过,周二将会三读。

  湖滩-东约克选区省议员波茨称:「这一动议已获得所有党派的支持,再加上自由党是多数党,获得三读通过应该不是问题。但要完善细则正式实施,估计要到明年春末。」

  该动议要求,商家的东主除非亲身参与日常的经营活动,否则不能与员工一起分享客人打赏的小费。

  「至于东主能分到的份额,应该是合理的份额。例如餐馆的东主也要去服侍客人,接待了10%的客人,而侍应生们服侍了90%的客人,分小费的时候,却要拿走近一半的小费,那就很不公平了。」

  如果有员工认為老闆分摊小费的比例不公平,可以向安省政府的「僱佣标准处」(Employment Standard Branch)投诉。

  对于这条即将出台的新法规,安省华商餐馆会会长陈勇仪表示,真正效果如何还要看实施之后才知道。

  「我不敢说没有中餐馆老闆不合理分配小费,但这样的情况已经很少,因為市场竞争太激烈,而华人新移民愿意去餐馆做侍应的很少,尤其是愿意去做大厨的。前面的侍应、知客,后面的厨师,都是要参与分小费的,如果分配得不公平,东家不打打西家,人家就走了!」

  陈勇仪表示,他自己也是从做餐馆侍应开始进入这一行业,如果老闆太刻薄,根本留不住人。

  「这些侍应的基本工资已经是很低,甚至不到安省的最低工资11.25元,全靠客人的小费来补贴。如果老闆不能在小费的分配上有合理的标准,没人会干。」


大头狼 发表于 2015-12-7 15:21:16

看看,学习学习

荷叶 发表于 2020-8-9 03:27:52

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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