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裔团体关注平权招生政策 反对按族裔录取学生
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美国联邦最高法院12月将对“费舍尔诉德州大学”(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平权招生政策举办第二场听证会,未来的裁决将对大学招生产生深远影响。洛杉矶多个亚裔团体十分关注,他们坚决反对继续推行或恢复大学“平权措施招生政策”(affirmative action policy),应当以学生的学术表现作为录取的主要条件。他们认为,这场诉讼也是反对加州“SCA-5修宪案”的继续。
橙县“金橙俱乐部”(Orange Club)理事潘建光指出,大学招生政策向来是很有争议的话题,在最高法院举办第二场听证会前夕,正反两派积极表达意见,更证明这项政策的重要性。维持还是取消平权措施招生政策,其实就是SCA-5提案争议的延伸。
金橙俱乐部一向反对录取学生考虑族裔背景,这种因素会使考生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有些族裔可以享有与生俱来的加分优势,相反地,有些族裔则处于减分的地位。加州大学校长们联名支持平权招生政策,可能受到很大外部压力,不一定是他们的本意。
潘建光分析,如果加州大学恢复平权措施招生计划,按族裔人口比例分配录取名额,对于重视教育、勤奋用功的亚裔和华裔不公平,因为他们中间成绩优秀者众多,录取名额将会受到限制,一部分合乎学术标准的学生将被拒之门外。所以,金橙俱乐部坚决反对平权措施招生,并且讨论联合其他亚裔社团,共同反对大学继续奉行或者恢复平权措施招生政策。
尔湾加大(UC Irvine)历史系教授陈勇指出,平权措施的本意是扶持弱势少数族裔,历史上亚裔也是受益者之一。但现阶段大学招生继续采取平权政策,客观上限制亚裔生的录取名额,在全国各地都是这样。所以,大学招生采用平权政策,在扶持某些少数族裔的同时,又打压了亚裔特别是华裔的录取机会,这就违背了平权措施的本意。所以,不能将亚裔和平权措施对立起来,但是也不能因为推行平权招生政策损害了亚裔的利益。
2013年联邦最高法院重申,高等院校可考虑将种族作为整体审查过程中的一部分,增加校园种族多元化,并指示仔细查看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UT-Austin),在考虑种族因素之前,是否尝试过其他方法来实现更大的种族多元化。
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院确定,奥斯汀分校曾经透过“族裔中立”的努力,提高校园多样性,例如录取各校“前10%”计划,但是没有出现校方追求的实质性的多元化。因此,大学采用种族作为其整体招生政策的一个因素。当年未被录取的学生费舍尔(Fisher)对该项政策提出上诉,迫使联邦最高法院在12月举办第二场听证会
值得参考.... 非同小可 难以置信 不可思议 贪得无厌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