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新《入籍法》中「居住意愿」条款有规定却不能执行
来源: 明报 新《入籍法》中「居住意愿」条款虽有规定却其实是不能执行(not enforceable)的,已经入籍的华裔移民即使不在加拿大居住,也不会有任何后果,不必担心国籍可能丧失。在对中国及对台湾的关系上,康尼强调保守党上台以后与中国签署多项重要协议,关系改善的同时,与台湾的关系也是历年来最好,说明加拿大并不需要假装台湾不存在,也能维持
在选举期间饱受其他政党候选人批评的新《入籍法》「居住意愿」问题上,康尼解释,有关条款的设计,是联邦政府不希望见到有人入籍只是为了取得加拿大护照,或是为了政治上的保险(political assurance),政府希望见到移民与加拿大有持久的联系,所以才会希望移民在申请入籍时,表达未来在加拿大居住的意愿。
条款属有规定却不能执行
至于如果移民入籍之后,是否会受限于曾表达「居住意愿」而无法长期离开加拿大?康尼说,该条款在法律上属于有规定却其实不能执行(not implementable, not enforceable),如同结婚宣誓一样只是种意愿表达,他比喻∶「这就好像结婚时两人互有承诺,但后来因为何种塬因而无法继续婚姻关系时,两人并不会因为最初的宣誓而无法离婚」。
列数据证保守党欢迎中国移民
针对被批评保守党上台以后的移民政策不利中国移民,康尼则举数据说明,保守党其实欢迎中国移民。他表示,保守党在2006年至2014年间,总共有271,501名中国移民抵加拿大,而自由党在1994年至2002年执政期间,只有222,458名中国移民抵加拿大。
康尼提到,上届大选时,保守党曾对说广东话及普通话的选民进行电话民调,结果显示保守党获得65%说中文选民的支持,他说「没理由不欢迎支持保守党的华裔移民来加拿大」。他说该党在这届选举时没有做类似的族裔意向调查。
谈到对中国的关系时,康尼说,保守党上台之后,与中国签署《外国投资保护及促进协议》(FIPA),以及指定旅游目的地国家(ADS)协议,加中关系改善的同时,加拿大也与台湾改善关系,给予台湾免签证待遇,证明从前在自由党执政时,以为假装台湾不存在(pretending Taiwan does not exist)才能与中国发展关系的方法并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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