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更新或者新增公交须用新能源汽车
广东省提出,10年左右建成居国际前列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我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有了初步蓝图。昨日,省政府网站转发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下称《规划》),省政府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相关实施意见。当中提出,珠三角地区更新或新增公交车要采用新能源汽车;用10年左右时间将广东建设成为居国际前列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国家规划财政税收扶持,低速电动车“出局”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是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以及转型升级的紧迫任务。但截至2011年底,我国在25个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总计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16834辆,仅达到预计推广数量的35%以上。对此,《规划》提出,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燃料电池汽车、车用氢能源产业与国际同步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中国新能源发展的技术路线:以纯电驱动作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当前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推广普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节能内燃机汽车。低速电动车一直是业内争论的焦点问题,本次《规划》明确规定,到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车速不低于100公里/小时,这也表明了政府坚决不扶持低速电动车的决心。为保障《规划》实施,财政与税收也将有相应优惠。《规划》透露,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工程给予适当支持,引导企业在技术开发、工程化、标准制定、市场应用等环节加大投入力度,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对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给予补贴,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汽车;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逐步扩大公共机构采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规模。●广东落地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5万辆省政府昨日在转发国家《规划》的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系列意见,要求一并贯彻执行。意见明确了工作重点,要求坚持产业转型与技术进步相结合,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培育产业与加强配套相结合,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开发和产业化;推广普及LNG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和短途纯电动汽车。意见提出的目标为,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以骨干企业为核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用10年左右的时间将广东建设成为产业规模、创新能力和品牌影响均居国际前列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为此,《意见》提出,近期我省将重点实施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程,支持建设一批国家、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珠三角地区更新或新增公交车要采用新能源汽车。争取到201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达到5万辆。充电设施以及电池储能技术一直被认为是阻碍电动车推广的瓶颈。对此,《意见》提出,在配套设施建设上,适度超前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充气设施,为新能源汽车提供智能、规范、便捷的充电充气服务网络,加快实现新能源汽车在珠三角地区的无缝驳接运行。探索具有商业可行性的市场推广模式,推进车电分离、裸车销售、电池租赁、整车租赁、充换电服务等多种模式的试点。为保障实施,《意见》要求,相关部门要分别在行业准入、核心技术攻关、充电充气设施建设、车辆入户年检、产业标准、充电充气价格和路桥通行费及停车费等方面研究制定有利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产品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新能源汽车推广难在哪■分析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研究员、能源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所长陈子教表示,新能源汽车要推广,一个是要增加市民认知,另外一个是增加配套和核心技术的攻关。他表示,市民对新能源领域从认知到习惯有一定过程,应该在鼓励使用上增加投入。如新能源汽车以公交应用为先,在规划上应避免冒进,应培育大型汽车企业为开发主体,以示范应用带动产业化。从这个角度看,《意见》提出“珠三角更新或新增公交车要采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思路都是对的。但从目前全世界的技术水平来讲,新能源汽车的技术经济综合性能与传统汽车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也同样只有靠技术进步和创新来解决。此外,从目前的技术能力看,纯电动汽车普及难度很大,政府虽然有补贴,但因为受到充电设备限制,再加上三五年换电池涉及很复杂的产业体系,“这是一个鸡跟蛋的关系。先有产业又没有市场,产业经营不下去,先有市场产业又落后,所以这是一个相互促进的关系。”他表示,纯电动先行在公交车上推广是有发展前途的,开发企业和政府联合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但在私用车方面,混合动力价格比较低,比较符合中国的国情,而且有很多省市的一些探索已经很不错了,原料替代这样的方式目前比较适合中国
好帖,鉴定完毕! 非同小可 走投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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