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安省政公布2016年加租指南住宅明年加租上限 2%
来源: 明报安省政府昨日公布2016年加租指南,规定明年最高加租幅度不能超过2%,有效期由2016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升幅较2014年的0.8%,以及今年的1.6%为高,而1991年前落成的住宅,租金加幅上限则为2.5%。上述加租指南适用於大多数的私人及住宅用途楼房,也就是《2006年住房租赁法》管辖下的屋宇。但指南则不适用於空置住房单位、於1991年11月1日或以後入伙的住宅单位、廉租屋、护理院或商用楼房。
而根据《2006年住房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2006),对於在1991年前落成的大厦,最高租金增幅限於2.5%,以确保在考量上取得平衡,一方面保障租房的家庭利益,同时照顾房东取回运作成本的需要。
这个加租指南,是房东毋须取得房东与租客局(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的批准而可增加租金的最高额度。
在北约克有一个出租单位的甘小姐对於省府规定加租幅度最高可达2%,表示满意。她觉得相对於2年前的0.8%及1.6%,明年租金的加幅更加合理,亦较贴近通胀。
她指出:「指引是由省府发出,如果以此为根据,向租客提出加租,亦变得更有说服力。」
尽管如此,但明年会否加租,甘小姐仍举棋不定,因为她有感目前的租客不错,不想为了十多元或1?2个百分点的加租,将好租客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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