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新法令双重国籍者沦2等公民
来源: 明报新条款上月生效後,网上开始流传一些警告信息,特别是脸书。一些贴文警告双重国籍公民,包括在加拿大出生的人,指他们沦为「二等公民」,加拿大国籍「随时褫夺」。新法对双重国籍者有什麽影响?以下是一些相关信息:
*国籍真的随意褫夺?
这个说法不确切,5月29日生效的新条款规定,在下述情况下,加拿大公民的国籍可被褫夺:
1)造假或用欺诈手段取得国籍;
2)曾当军人、参与有组织武装团体,与加拿大有武装冲突;
3)裁定通敌罪、叛国罪,判处终身监禁;
4)裁定恐怖主义罪名,或类似外国恐怖主义罪名,判监5年或更长刑期。
如果加拿大公民褫夺国籍後,变为无国籍,当局不能褫夺他们的公民权,因为加拿大必须遵守1961年的联合国《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eduction of Statelessness)。
*人们对新法仍有忧虑?
是的,移民与难民律师,还有加拿大国际特赦组织,都反对C-24号法案,特别是有关褫夺公民身分的条款。最具争议的部分是,多数褫夺国籍的个案由公民及移民部长或代表定夺。民权和特赦组织说,法律歧视双重国籍公民,等於说他们「低加人一等」,没本土出生公民一样的权利
多多益善! 难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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