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夏夜 发表于 2015-5-2 10:40:24

美联邦检察官对月子中心出逃证人提重罪刑诉

针对加州河滨县部分“月子中心”证人私自离境案件,美国联邦检察官办公室于当地时间4月30日向法院对月子中心11名出逃证人提起刑事诉讼。
  起诉书中提到,这些月子中心涉嫌帮助中国孕妇以“签证欺诈”方式进入美国,以便其可以顺利在美生子。而针对原本作为“证人”的出逃案件,联邦检察官给予涉案人员多重指控,其中包括“妨碍司法”、“蔑视法庭”和“签证欺诈”。

  部分当事人律师刘龙珠表示,他已经收到了信息并且已经转告其当事人。

  据刘龙珠介绍,如果上述罪名成立,他们将被处以25年最高刑期、25万美元的最高罚款,潜在后果非常严重。

  据《侨报》消息:针 对日前中国孕产妇集体出逃事件,美国司法部加州中区检察长姚尼库拉(Stephanie Yonekura)30日对11名出逃者提出指控,其中10人被控4项罪名,分别是“妨碍司法”、“蔑视法庭”、“违反证人的法庭命令”和“签证欺诈”,另1人只被控前3项,免除了第4项指控。

  根据法庭文件,本月初联邦执法人员在橙县、洛县和圣伯纳迪诺县展开了37项搜索行动,对各地月子中心涉嫌“移民欺诈”、“偷漏税”、“没有提供他们在中国和香港的外国账户”展开调查。在这次“扫荡”过程中执法人员约谈了29名孕产妇或其家人,他们被联邦法官指定为“物证”(Material Witness)。

  起诉书写道,这些月子中心涉嫌帮助中国孕妇以“签证欺诈”的方式进入美国,以便她们能够顺利地在此生育“美国公民”。这11名孕产妇及家人本来可“将功赎罪”作为“证人”而免于起诉,但因为他们在本月初逃回中国,联邦法官老账新账一起算,不仅指控她们老账上的“签证欺诈”,还外加“新账”上的“蔑视法庭”,在调查月子中心违法活动期间,“违反了联邦法官要求他们留在美国的命令”,不辞而别逃回中国,并因此而“妨碍司法”调查。

  另有11名被告因为没有被正式要求留在美国,而且也没有逃回中国,所以他们的指控罪名只有一项,那就是“签证欺诈”。根据起诉书,这11名被告在交了最多 5万美元给月子中心后获得了旅游签证,其中10人向移民官员声称她们来美只停留几天,因此这些人被指控“签证欺诈”;另外1人在入境时没有在来美生育问题上撒谎,因此,她虽然没有被指控“签证欺诈”,但因心虚逃跑而被控“妨碍司法”和“蔑视法庭”两项重罪。

梁E 发表于 2015-6-5 18:37:21

顶你一下,好贴要顶!

死的发送 发表于 2017-10-9 04:19:42

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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